法治安徽网讯 12月8日,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环卫中心了解到,该区已经对所有的56辆垃圾收集车张贴了统一的标识,并且在已经进行垃圾分类试点的小区,严格按照分类标准,只收集小区的“其他垃圾”,而“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等由其它符合标准的车辆、收运站进行收集处理。“徽盐世纪广场”是《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第一批进行垃圾分类的试点小区。8日上午,在徽盐世纪广场小区外环卫垃圾收集车,垃圾收集车驾驶员王国宝正在倾倒“其他垃圾”桶内的垃圾。“在没有实行垃圾分类的时候,厨余垃圾和各类生活垃圾是混在一起的,只能统一收运环卫垃圾收集车,到站里也只能一起处理,站内常年因为厨余垃圾而弥漫着臭味。”王国宝说道,“现在有些小区开始试点垃圾分类了,我们就可以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收运、处理,提高了垃圾处理的效率。”
小仓房生活固废物转运中心承担着全区生活垃圾收运工作,日均进站250余次,收运垃圾1200多吨。包河区城管局环卫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小仓房转运站不仅处理包河环卫自己车辆收运的生活垃圾,其它50余辆社会车辆收运的生活垃圾也由站内进行处理。我们对这些车辆也作出严格要求,必须张贴‘其他垃圾专用收集车’标识,不然不准进站。”
(通讯员 钱佳莲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