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是居民在生活消费过程中形成的生活废物,极易腐烂变质,散发恶臭大兴区餐厨垃圾清运,传播细菌和病毒。以餐厨垃圾为养猪主要饲料,“泔水猪”与人类食物链相连,可能会产生潜在、不确定性的传播疾病的风险。一些非法小作坊炼制“地沟油”大兴区餐厨垃圾清运,并利用监管部门之间执法空白,进入市场销售环节,回流至餐桌机率大增。
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是杜绝“地沟油”非法回流餐桌,提高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连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全县2000多家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摸排。目前,城区1000多家餐饮单位已签订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协议。下一步,已签订收运协议的餐饮单位将配备配套餐厨垃圾桶,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垃圾,规范台账工作,产生的餐厨垃圾不能随意处置,实行统一上门收运,并将其运送到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建设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预计2020年10月投入试运行
为规范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今年我县将重点推进餐厨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记者了解到,我县餐厨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位于白洋街道官山后垅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南地块,总用地面积8434.2平方米,日处理餐厨垃圾75吨/日。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提油+废渣焚烧”,主要包含接料粗分系统、蒸煮压榨系统、油水分离系统等。餐厨垃圾通过这一套系统的科学处理,产生的废渣与生活垃圾一并实现焚烧发电资源再利用;产生的废水输送至县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统一处理;产生粗油脂外售综合处置。该项目预计2020年10月完工,投入试运行,可实现全县范围的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和资源化利用。经过法定采购程序,由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我县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
5个“不得”餐饮单位要牢记
餐厨垃圾的处理回收,离不开市民和餐饮单位的配合。根据《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做到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并建立登记管理台账;不得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单位(个人)收集运输处置;不得将餐厨垃圾随意倾倒、排放;禁止将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餐厨垃圾直接用于饲养畜禽。(文/图潘刘侠)
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告知书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经营户: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为,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的通告》(武政告〔2019〕3号)文件要求,我县将全面实施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为顺利推进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气使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等餐厨废弃物一律纳入集中收集、运输、处置体系。
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积极配合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工作的开展,主动签订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协议,做到餐厨废弃物日产日清,不得将餐厨废弃物随意倾倒、排放;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单位(个人)收运处置;禁止将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餐厨废弃物直接用于饲养畜禽。违反上述规定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提高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参与集中收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成集中签约的餐饮单位可向县综合执法局申领120升配套餐厨垃圾桶。餐厨垃圾桶一经发放,交由各餐饮单位自行保管。如损坏、丢失等影响餐厨垃圾正常收运的,由餐饮单位按政府采购价照价赔偿。如因停业、搬迁等原因停止收运的,提前告知收运单位并交回餐厨垃圾专用桶。后续新增的餐饮单位,需按政府采购价的价格自行付费购买。
四、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热线:0579-87282186。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