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绿心路老人骑车摔倒,路过救护车不施救”的视频在网上传播。3月22日,四川乐山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官方微信发布《关于“救护车不施救”视频的情况说明》回应称,着急送血救人,随车人员不是医护人员。(3月24日澎湃新闻)
如果不了解内情,只看网上相关文章的标题或者图片、视频,甚至在现场目击救护车从摔倒老人身旁路过的场景,人们很容易对救护车上的驾驶或急救人员产生误解,认为他们“见伤不救”违背了医生的天职,违背了急救宗旨,亵渎了医德,非常冷漠。然而,真相并非表象。新闻中的那辆救护车上当时并没有专业救援设备和救援人员,即不具备急救功能,同时,救护车还承担着为大出血后病情危重需紧急输血的孕妇取血送血的紧急任务,司机也停车拨打了120(实际上,在救护车离开后几分钟,另一辆120急救车就到达了现场),并向现场群众做了解释。显然,救护车“见伤未救”情有可原,救护车司机的操作也无可厚非。
救护车“见伤未救”的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近年来,媒体已经报道过不少类似事例救护车,网友对此也多有关注。救护车“见伤未救”各有各的理由救护车,有些救护车不施救的理由站得住脚,有些救护车的理由就十分牵强乏力,不充分,经不住推敲。民众往往难以区分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未执行(不能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以及带有“红十字”等医疗服务标识的其他医院车辆,在民众眼里,尤其是在遭遇突发伤病的民众眼里,上述车辆都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医院和医生,都等同于救死扶伤的希望,都等同于呵护生命健康的机会。所以,无论如何,这些车辆从一个需要急救的伤病者身边擦身而过,都很容易刺激公众的神经,很容易引发公众的误解、不满,进而损害医疗服务系统的公信力,伤害医患关系。如果救护车确实走得没理,那么,这种伤害就更甚。
频频发生的救护车“见伤未救”事件呼唤更完善、更细致、更周到、更人性化的急救规则,卫生监管部门、医疗单位有必要针对“见伤未救”现象对急救规则进行补漏升级,明确规定急救车以及带有“红十字”等标识的其他医院车辆在“偶遇”伤病者时的标准处置规则——比如,救护车执行哪些任务时可以合理地“见伤不救”,执行哪些任务时又该“见伤必救”,救护车处于什么状态(有无必要的急救设备和医护人员)时能救,处于什么样的状态时可不救,救治的流程以及不救的救济、解释流程,医院急救指挥系统如何科学调度指挥,等等。在此基础上,对医护人员尤其是急救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医护人员的急救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急救能力,提升急救综合素质。医护人员在“偶遇”伤病者时有规可依,操作就会减少随意性、盲目性,就会更加规范,更加合理,也更有底数,就能有效减少甚至杜绝“应救不救”现象,充分发挥急救的作用,这不仅有利于呵护病患的生命健康,也有利于取得公众的理解和信任,维护医疗服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