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住房设计和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20年,试点县(市、区)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
通知指出,通过农村住房设计和管理试点,建成一批具有结构安全、功能合理、成本经济、风貌乡土、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到2022年,多数县(市、区)建成示范农房,试点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到2035年,农房建设普遍有管理,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农民基本住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
通知要求,在推进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过程中,农村住房设计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发挥好村民主体作用,更好地体现村民生产生活需求,合理设计农房居住空间、储物空间和生产空间等建筑功能空间,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确定农房建设规模和建筑形式。
在确保农房建筑结构安全前提下,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传统习俗、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广农房现代建造方式。
同时要注重农房单体的个性特色,更要注重村居整体的错落有致,有序构建村庄院落、农房组团等空间;要体现地方色彩、乡村风貌,并注重保护和传承乡村特色,以点带面促进村容村貌提升,防止大拆大建、刷白墙、西洋化。
此外,通知还提出要加强农村工匠队伍培训,通过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工匠施工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