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霍邱法院8月12日发布一起离婚诉讼案例,霍邱县新店镇一名五旬男子在寻妻二十年无果后,无奈通过一纸诉状结束了婚姻关系。
记者了解到,霍邱县新店镇人阿明和阿丽在1996年经人介绍相识,然后结婚,婚后相处很和睦,一年后有了孩子。“他们婚后感情是很好的,从未吵过架。”阿明一位亲属说。不过,好景不长。阿丽于1999年外出务工后便和家里失去了联系,离开时带走了家里省吃俭用积存下的4000元钱。
“阿丽是一个人出门打工的,去了上海,阿明继续在家务农。”一位亲属说,阿丽走后就再也没回来过,也没回过娘家,更没给家里打过一个电话,就这样没了音讯。
妻子出门打工失去音讯,但阿明仍然相信阿丽会回来的,因为她有儿子在家。于是,阿明在悲痛中开始了二十年的漫漫寻妻路。“他先是到处找没有头绪,就干脆到上海阿丽曾经打工的地方,边打工边寻找,这一找就是20年,现在头发都已经白了。”阿明的叔叔说:“两家住得不远,阿丽父母早亡,靠奶奶养大的。真不知她现在在什么地方。”
经过这么多年没有结果的寻找,阿明打算放弃了。去年底,他将阿丽诉至霍邱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准予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明和阿丽婚后不久,阿丽便去向不明,二十年时间里,阿丽未履行作为妻子和母亲的责任,应认定阿明和阿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官说,阿明的离婚诉讼请求,霍邱县法院予以支持,婚生子也已成年,能独立生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决准予阿明和阿丽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