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星光”: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缔中心城区“中巴”和“货的”转“的士”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从2003年9月30日起,我市二环线以内的中巴营运线路均已被取缔,目前还在营运的中巴车是符合上述文件规定要求予以保留的中巴车。
2、随着长沙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市民出行需求的不断提高,城市客运市场也需要更加细化与合理化。城市公交作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具有价格低廉、覆盖广泛等优势中巴,但目前还不能全面实现点到点的直达。因此,在一个城市内部,需要地铁、BRT、常规公交、道路班线(即“中巴”)、出租车等多种公共客运交通形式共同协作,以满足乘客多元化的出行需求。因此,我市在各长途汽车站相互间开通了公交线路的情况下,还开通了二环线及二环线外营运的直达快速中巴车,有效满足乘客个性化出行的需求。
3、目前,长沙部分中巴车确实存在车身脏、车况差、超速、超载、服务态度差等现象。针对这些情况,我局正在开展“三化”(即优美车容、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整治行动中巴,我市交通运管部门也将积极联合交警部门加强现场稽查和管理,督促相关道路客运企业切实加强自查自纠,切实做到遵章守纪、规范经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保持良好车容车况,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加优良的乘车环境和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公共客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