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小汽车增量管理系统的验证码为什么总是提示错误
我一会显示验证码不符,一会显示帐号与密码不符,重新设密码又说我帐号不存在。汗……
2、深圳增量小汽车揺号申请在那里点击延期
内容如下:
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
登录之后,在页面最上面有个我要延期按钮,点击就可以了。
注意:摇号资格有效期为三个月,三个月之内可以按上述步骤申请延期,三个月之后需要重新申请。
3、深圳市小汽车增量管理系统的验证码为什么总是提示错误?
原因如下:
1、有可能是同一时间登录的人太多,系统可容纳的访问数量有限
2、可以换个浏览器登录或者用手机登录试试看
3、提示错误的时候,仔细查看提示信息,看看是不是哪里填错了
4、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系统后如何查询申请审查结果?
打开“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信息系统”的页面
在页面中间输入你注册的手机号或申请编码及密码
进入”个人小汽车增量申请表“,表中包含个人的申请信息,其中表头处是申请编码、摇号记录、申请状态。在申请状态处系统就会显示你的申请是否通过,如审核通过了会写有”审核通过“。
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系统
5、怎么申请深圳市小汽车增量管理系统下一步
申请小汽车指标办事指南
(个人)
一、哪些情况下应当申请小汽车指标?
单位或个人新增、更新小汽车,应当申请小汽车指标。
小汽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小汽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是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获得的指标。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或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已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后,按本规定直接取得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单位或个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领的指标。
二、个人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且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或者名下小汽车在本市全部登记为注销,或者名下仅有一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的,公安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三、如何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网上申请
登录指定网站()填报申请信息,并设置密码,申请成功后获得申请编码。
(二)窗口申请
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应通过电话预约到服务窗口办理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获得编码,并设置密码。
申请成功后,可登录指定网站查询,也可凭个人身份证件到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四、如何进行退出申请和变更申请
(一)退出申请
个人需退出申请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退出增量指标配置业务。
(二)变更申请信息
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申请变更。
五、小汽车增量指标有多少种类型?数量如何分配?
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的配置额度为10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
增量指标按照2:4:4的比例分配,并按照以下三种方式配置:
(一)以摇号方式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为2万个;
(二)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
(三)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
增量指标中,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六、窗口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填写哪些信息?
(一)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本市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三)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四)港澳地区居民提供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近两年内在深圳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五)台湾地区居民提供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签注或居留许可和近两年内在深圳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六)华侨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本市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七)外国人应当提供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证;在本市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七、何时可以查询审核结果?
每月8日24时之前提出申请的,自当月23日起,申请人可在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每月9日之后提出申请的,次月23日起可在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流程
八、如何查询摇号和竞价结果?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将在摇号和竞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和竞价配置结果。申请人可登陆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查询。
九、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3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个人有效编码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编码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有效期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十、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审核部门应反馈申请人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由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十一、如何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获得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可登陆指定网站下载打印,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服务窗口领取。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十二、如何申请更新指标?
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视为放弃本次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汽车的,只有一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汽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更新指标的,还应当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最近连续两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名下有机动车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但未办理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不予批准更新指标申请。
小汽车在公安交警部门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十三、如何办理指标证明文件信息变更?
个人需办理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相关信息变更业务的,应由本人携带指标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
外国人护照号变更需提供指标证明文件、新旧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现役军人和武警变更指标证明文件信息的,身份证不能变更为军人证件;军人证件号码变更或变更为身份证的,需提供指标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部队政治部证明(证明两证件持有人为同一人)。
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间计入指标有效期。如有姓名或证件号码信息变更,请及时申请办理。
十四、小汽车被盗抢的如何申请指标?
申请增量指标:单位或个人名下仅有一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的,公安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可申请增量指标。
申领其他指标: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单位或个人名下有且仅有一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的,公安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可在此后1年内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指标申请。
单位或者个人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被盗抢车辆登记业务后,符合条件的,可携带有关材料到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服务窗口申领其他指标。
被盗抢小汽车追回后,单位或个人应当申请放弃已经取得的指标,或在已用指标新增小汽车和被追回小汽车中择一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上述登记不产生更新指标。解除车辆“盗抢状态”之日起6个月之内未办理上述登记的,名下小汽车不产生更新指标。
十五、如何使用指标证明文件?
取得指标的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个人购买小汽车后,应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缴纳车辆购置税,持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其他材料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个人对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办理登记的车辆,在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取得的更新指标,只能用于办理电动小汽车登记。
十六、对办理申请相关业务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可以在指定网站“政策咨询”栏目提出咨询,为确保您提出的问题更有针对性,请您咨询前仔细阅读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有关内容,也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