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9年5月31日起,召回部分宝马i3(参数|询价)纯电动和增程式电动车,共计47辆。 召回范围: 2017年3月3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i3纯电动和增程式电动汽车,共计47辆。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因驱动电机控制单元的电路板生产错误,可能导致电机控制单元失灵,造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电源关闭和失去驱动力,增加发生事故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解决办法: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合格的驱动电机控制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互联驾驶消息等形式通知用户。用户可拨打宝马新能源服务热线400-800-6611(固话或手机拨打均可),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