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金华中院做出了驳回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申请青年汽车破产重组的裁定,同时金华中院还表示,如不服裁定,可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今年5月份,“只需加水就能跑的水氢汽车”事件曝光,让青年汽车成为业内焦点。随后,更多与青年汽车相关的信息被曝光,其中就包括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与青年汽车的纠纷。 据悉,2014年8月,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海宁祥合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海宁吉瑞汽配有限公司、海宁青年轻型车有限公司支付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委托贷款本金5.82亿元,但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青年汽车并未履行,因此青年汽车则被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申请破产。 针对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的申请,青年汽车回应称,其目前的资产大于负债,不构成“资不抵债”的破产条件。而在今年1月份和5月份,青年汽车分别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通嘉禾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重组协议,政府层面的介入也有利于青年汽车的重组。 金华中院也认为青年汽车系列企业的部分核心资源具备营运价值,不存在资产完全不能变现的情况。虽然青年集团存在一定的清偿困难,但存在通过自行协商、政府帮扶、引入投资等方式清偿债务的可能,因此做出了驳回的裁定。 截至2018年末,青年汽车资产为15.83亿元,负债为7.35亿元,。未来青年汽车的发展如何,我们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