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修订后的《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称:《办法》)。修订后的《办法》明确新注册的网约车须为纯电动汽车,且网约车条件不低于巡游出租车。该《办法》将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同时,《办法》明确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行互认,驾驶员在原证件有效期届满前可直接跨类驾驶巡游出租汽车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办法》中还规定,为了强化安全主体责任、维护驾乘双方的合法权益并提高服务质量,网约车经营者应对驾驶员的身心健康和资质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发现有不宜从事该工作的情况应立即停止驾驶员营运。此外,网约车经营者应公布服务评价体系,明晰评价渠道,并建立驾驶员申诉处理制度。 修订后的《办法》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向约车人全面、真实、准确披露约车人指定地理位置半径3公里范围内的待约车辆数量和计价规则,保障约车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以及要求平台储存的业务数据保存期限从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优化乘客维权保障制度。 据深圳特区报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深圳共有10家平台开展了网约车经营业务,全市累计核发《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运输证》59892张,核发驾驶员证76858张。 今年以来,国内多地发布了网约车相关政策,其中针对运营车辆的“油转电”等相关规定尤其受到重视。 ·1月,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要求新增网约车必须是纯电动汽车; ·6月,南京市明确网约车营运车辆需选用纯电动车型,且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要达到300公里以上; ·7月,北京市宣布将对到期报废、更新为纯电动车的出租汽车实行奖励政策,最高可补7.38万元/辆,并在2020年底前更新2万辆新能源出租车; ·9月,郑州市要求新增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必须为新能源纯电动车辆; ·10月,武汉市呼吁公交车、出租车、轻型物流配送车、网约车等社会用车原则上100%使用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