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政府印发《关于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了解,为促进汽车及家电消费,《实施意见》提出研究出台政策,对在珠海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助,对符合规定的车展布展企业、车展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场地、宣传投入补助和销售奖励。简化汽车登记、二手车交易手续,优化汽车金融服务。推动家电以旧换新,支持卖场、家电制造商让利促销。 此外,珠海市商务局、珠海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印发《珠海市关于便利外地户籍人员在珠购车上牌实施意见》,提出自3月3日起逐步放开以下几类外地户籍人员在珠海购车的上牌限制。 (一)公职类单位外地户籍工作人员 对我市公务员、教师、医生、专业技术人员等公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明(录用通知书、工作证等)可在珠海办理购车上牌。 (二)港澳同胞 港澳同胞凭《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珠海办理购车上牌;未申领居住证的,持《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及临时居住证明办理。 (三)我市急需人才 对符合《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聚集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珠字〔2018〕6号)的各类人才,凭有关部门核发的《珠海人才引进核准证明》可在珠海办理购车上牌;未申领《珠海人才引进核准证明》的,凭《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以及相关经办机构出具的《珠海市人才购房证明》可在珠海办理购车上牌。 这是继佛山和广州之后,广东省第三个出台鼓励汽车消费政策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