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促进汽车消费临时性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为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购买新能源车的消费者综合奖励人民币1万元。 近日海南省出台的《海南省促进汽车消费临时性措施》(下简称《措施》)涉及了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调剂使用逾期未使用指标、优化汽车消费环境等三方面内容。其中包括: 自《措施》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凡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省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消费者,对每辆车综合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5亿元。 在购车指标方面,2020年5月至7月,在每月1万个增量指标的基础上,将预计产生的6万个逾期未使用指标提前调剂使用,每月配置3万个指标进行摇号。 为优化并完善汽车消费环境,制定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规范,加强售后服务网点建设,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加强汽车销售监管,建立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明示制度。规范二手车交易,支持企业探索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开展促消活动,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