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京津冀联合新闻发布会上,三地人大、政府联合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5月1日起三地将同步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意味着京津冀三地凡是超标排放的车辆,将会被统一监控并进行处罚。 在排放标准方面,继续执行国三标准重型柴油全市域限行政策,依法查处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减少使用强度。其次,加强达标排放检查,包括路检夜查、入户抽查。最后,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记分制”管理,对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扣分”处理。此外,坚持质量合格,抓油品监管。对使用不符合标准燃油的运输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除了没收燃油以外,还要根据货值进行处罚。
京津冀协同是条例的一大亮点,现阶段,上述三个地区已经建立了京津冀超标车辆信息共享机制。根据条例,河北省将与北京市、天津市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数据共享机制,包括执行标准、排放监测、违法情况等信息共享,推动建立京津冀排放超标车辆信息平台。
据了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由三地同步起草、同步修改、同步通过、同步实施,是京津冀第一个同步立法的实质性成果,也是我国首部对污染防治领域作出全面规定的区域性协同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