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其中的重要一项是:拟规定新增和更新的网约车采用纯电动车型。 早在10月12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就进行过第一次征求意见,当时提到新增和更新的网约车可以采用燃油或非插电式油电混合动力车型,只是对车轴距和发动机排量作了要求。而此次第二次增求意见,则要求在厦门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必须为“7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
同时还提到,从施行之日起,已在厦门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非纯电动车辆,在经营期限内仍可继续运营,但退出营运后不得再申请办理。如果非电动车想要办理网约车运输证,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