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小汽车摇号,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下列申请人:
本市户籍人员;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详情可查看: 北京小客车摇号资格(个人小客车摇号申请条件)
所需材料
以下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1、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3、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4、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华侨和外籍人员提供本市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6、各类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之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7、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1、指标申请
申请人直接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或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
2、指标审核
当月25日9点起可通过网站、手机、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3、参加摇号
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双月26日上午10点开始摇号)
注:如果您的申请资格未审核通过,需要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参加下一次摇号。
4、中签查询
26号摇号工作结束一小时后,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网站上公布。可通过网站、手机系统、12580电话查询摇号结果。摇号中签的,获得小客车配置指标编码,并领取指标确认通知书。
指标确认通知书领取方式: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个人经摇号未取得配置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6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在保留期满后需要继续申请指标的,应在保留期满之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在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进行确认,有效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未在保留期满之前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申请,需重新申请才能参加摇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5、车辆登记
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指标所有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办理地点:
申请网站: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申请窗口:各区(县)政府小客车摇号对外办公窗口
申请及查询时间:
每月8日8日前(含)申请,当月25日查询审核结果;
9日起申请的小汽车摇号,下月25日查询审核结果;
每月26日摇号并查询摇号结果,摇号成功的获得确认通知书
业务办理时间:
各区(县)政府小客车摇号对外办公窗口办公时间
取消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在申请表页面左上方点击“取消申请”;或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审核通过的编码于摇号月25日进入摇号池并封存,26日参加摇号,这两天不能取消申请;审核不通过的编码取消申请没有时间限制。
重新申请:
申请信息填报有误、发生变化或退出申请后想再次申请的,需要重新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在申请表页面点击“重新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