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场救护车工作人员私用调查结果终于出来了,原来是浦东机场飞行区管理部科长为了接驳与其妻儿同行的3位从国外回来的朋友,遂利用职权让消防急救保障部调动救护车救护车英文,还好,救护车只是在浦东机场场区内使用,没有造成恶劣后果,但不可否认的是,该问题的性质是十分严重的。上海机场集团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分,从直接责任人到管理责任人、领导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可以说上海机场集团在短时间内即作出如此处理决定是值得肯定的。
但回过头来,我们也在想,这是第一次私用救护车吗?如果网络没有那么发达、这次没有网友爆料,我们能发现救护车私用吗?
救护车私用、黑救护车一直为人诟病,因为它直接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
此前,浙江省温州市急救中心违规派遣救护车转运病人并收取“提成”的事件被曝光,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暴露出个别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在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温州市急救中心予以全国通报批评。上海市卫生局也专门发文要求开展“黑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
也许我们心中还有一个疑问,那就是机场怎么也有救护车呢,救护车不是医院的吗?这机场的救护车长得也和医院的救护车不一样啊。
是的,他们确实不一样。
依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的规定,救护车,是指符合救护车卫生行业标准、用于院前医疗急救的特种车辆。
而什么是院前医疗急救呢?
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院前医疗急救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救护车英文,保障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急救中心(站)及急救网络医院均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而且,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如果医疗机构人员存在违规情形,上级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机场配备救护车同样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利益,是为了有效应对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备》的规定进行配备,依据《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进行应急救援,上海机场相关人员私用救护车的行为显然违反了《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依法、依理均应严惩不贷。
另外,我们可以看出,上海地区医院的救护车与机场的救护车在外观上并不一样。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的要求,上海地区院前急救机构救护车辆执行统一标识。即
(一)车身整体要求
救护车车身主色为白色;
车头标有英文救护车(AMBULANCE)字样,字头字尾两侧标有与英文字体大小相等的“生命之星”标识;
车厢两侧中间为蓝色反光彩带,上部标有市、区(县)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单位全称,下部为急救中心(站)英语全称;
车厢两侧后车窗标有“生命之星”标识,两侧前车门中间位置标有红十字标识,车厢左侧中车窗标有上海市院前急救系统统一的行业标识;
车厢后车门窗中间位置标有红十字标识,后车门中间偏下位置标有“急救电话120”字样。
(二)字体与标识要求
中文全部采用华文楷体,英文全部采用计算机大写字体;
“生命之星”标识与“红十字”标识应采用卫生部统一的行业标准标识 。
机场救护车采用的标识与上海地区院前急救机构救护车辆的标识显然是不一样的,从颜色上即可直接区分。了解了上海地区院前急救机构救护车辆,也可以有助于我们识别黑救护车、打击非法行为。
虽然相关人员已经得到了相应的处分,我们可以不管这是不是第一次发生救护车私用的情形,我们希望这一定是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