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车莎莎于2月6日跳车身亡,没有人知道她遭遇了什么,涉事的货拉拉司机称这名女孩是自行跳窗身亡,货拉拉公司介入以后亦坚称该女孩是自杀,跟货拉拉无关,推责的意味再明显不过。
涉事司机周某春被抓后又被放走,原因是未能找到确切证据。
女孩坐货拉拉跳车身亡
事发之初,所有的舆论都将矛头指向了货拉拉司机,怀疑他在车上对女孩有非分举动,这才导致女孩跳车。
也有人猜测司机在对女孩进行不轨举动时遭遇反抗,女孩在发生拉扯时被司机推出车外。
大家产生这种推测也不难理解,毕竟网约车司机侵害女乘客的事情时有发生,只要这个女孩精神正常,断然不会从高速行驶的车辆上跳下。
司机放走后再次被捕
只是司机被释放之后,网络上又生出一种声音,既然司机安然无恙地放出来,肯定是无罪的,那么司机说女孩“跳窗自杀”就被坐实了。
2月23日,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证实,38岁的涉事司机周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大家应该知道,办案要讲究证据,在没有获得确凿证据前,任何人在法律意义上都是无罪的,这名货拉拉司机也一样,这就是疑罪从无的原则。
周某春再次被捕,说明警方又获得了新的证据,收集证据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况且这名女孩的身亡确实太过蹊跷。
警方在最初勘查现场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由于货拉拉的行驶路径全为偏僻小路,避开了所有监控探头,而车辆本身也没有监控和录音装置,女孩在车上经历了什么没人知道货拉拉,货车司机是唯一的知情人。
民警为了寻找蛛丝马迹,开着车沿货拉拉的行驶路径来回查看,也未能发现明显的刹车痕迹,如果货拉拉有过急刹,必然留下痕迹。
这些细节不可忽视
女孩的家属之所以抓着货拉拉偏航3次不放,正是基于这些怀疑。
从地图上可以看到,按系统给出的路径不仅道路宽阔,而且路程短了不少,导航预估时间比司机绕小路的用时更短。
货拉拉司机曾解释改变路线是因为对小路熟悉,更省时间和油费完全解释不通,而且导航会根据实时路况动态反馈到达时间。
跳窗自杀的说法可笑至极
最后一个问题,暂扣的货拉拉车辆是瑞驰c35电动车,这种新能源货车专门为拉货定制,后面没有座位,车辆将驾驶室空间压到了最低。
仅凭前排那个窄小的窗口,很难让一个成年人畅通无阻地跳窗而出。
况且现在得到的信息是女孩后脑先着地,如果是跳窗,除非她背对着司机反向跳出去货拉拉,这更加匪夷所思。
司机和货拉拉之所以紧称女孩是自杀,目的就是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按现行法律,女孩在车上自杀,司机和货拉拉无需担责。
但如果女孩不是自杀,不管货拉拉司机用没有对女孩动手动肢或是出言轻薄,连带责任都少不了,这也是为什么警方今天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对其进行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