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中智行发表官方声明宣布,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下发的(2017)京73民初2000号民事裁定书,被称为“中国无人驾驶第一案”的百度起诉中智行现任CEO、百度前高级副总裁和自动驾驶事业部创立者王劲一案已于日前撤诉。
图源:中智行
同时,王劲本人也在其微博上发文“清者自清浊者浊,不忘初心。”
图源:王劲微博截图
回顾整个案件,2017年3月,原百度高级副总裁、百度自动驾驶事业部创立者王劲离职,后成立景驰科技。
但在同年12月,百度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将王劲及王劲所经营的美国景驰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百度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百度的商业秘密,包括并不限于停止利用该商业秘密从事与百度相竞争的自动驾驶相关业务;并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00万元,同时两被告公开声明消除影响,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图源:百度官方微信公众号
在该案中,百度认为,自己长期以来在自动驾驶领域进行了大量的投入,专门设立了自动驾驶事业部从事自动驾驶的研发、试验和商业化,在国内外自动驾驶领域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在国内外相关技术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并拥有大量的商业秘密。
而王劲担任自动驾驶事业部总经理期间,总体负责百度及其关联公司所属的自动驾驶事业部的各项业务发展和人才管理,与其业务合作伙伴及客户有大量直接和间接的接触,并拥有直接管理百度从事自动驾驶研发和商业化团队的职权。其完全知悉和掌握百度在自动驾驶领域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随后,王劲因家事辞去景驰科技CEO职位,百度也顺势撤诉景驰科技,但却仍坚持起诉王劲。
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11月,法庭分别就此诉讼举行过两次庭审。目前,最近一次宣判在即,百度却选择在此时撤诉。对此,百度方尚未给出任何回应。
而中智行在其官方声明表示,两次庭审期间,中国知识产权专家组曾就此案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向法庭提交了《关于百度诉王劲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的法律意见》。专家们一致认为,百度始终无法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更无法证明王劲有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同时,专家警示,应防止企业利用诉讼和程序阻碍技术人员的劳动自由和创新自由。
据了解,中国知识产权专家组包括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教授、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郭禾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冯晓青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张广良教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