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征途成为自在旅途。”这是陆风汽车旗下主力车型陆风X7劲越打出的宣传语。不过,对于公司来说,品牌发展之路并非坦途。
近日,捷豹路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豹路虎”)发布公告称,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裁定,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控股”)生产的陆风X7汽车抄袭了路虎揽胜极光的外观设计,必须立即停止侵权,停产停售现款陆风X7,同时对捷豹路虎进行赔偿。
据了解,陆风汽车主力车型陆风X7自2014年11月首发上市以来,以其外形和性价比取得了不俗的销售业绩,也因外形酷似揽胜极光而陷入了“山寨门”风波中,销量也进入快速下滑通道。销量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销量为25723辆,年环比下降34%。其中,除陆风X2迎来较大增长外,陆风X7和陆风X5销量分别为5611辆和3006辆,分别环比下降76%和66%,陆风X7月均销量已降至不足500辆。
在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全国汽车市场研究会秘书长崔东树看来,尽管双方纠纷历经波折,但这样的判决结果比较正常,在预料之中,这也是知识产权保护逐渐完善的体现。同时对汽车行业也是一个警醒,随着消费者观念的提升,自主品牌简单依靠抄袭的“山寨”时代已经过去。
改装配件“秒变路虎”
历经三年诉讼长跑,捷豹路虎诉江铃陆风外观设计专利纠纷迎来了落槌时刻。根据法院裁定,陆风X7有5项车型设计抄袭了路虎揽胜极光的设计,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陆风X7汽车的生产、销售和营销推广应立即停止。
这也是外国汽车品牌首次在国内车企涉嫌抄袭的诉讼中胜诉。对于判决结果,捷豹路虎全球法律总监基思·本杰明(Keith benjamin)表示,这一裁决进一步加强了捷豹路虎对中国投资和中国法院知识产权裁决公平性的信心,也清楚地表明,法律在保护消费者不被混淆或误导的同时,也保护了企业在设计和创新方面的投资。
事实上,陆风X7自2014年11月在广州车展上首次亮相以来,就陷入了与路虎揽胜极光外形设计高度雷同的质疑中。而回顾捷豹路虎与陆风汽车间的外观专利纷争,可谓一波三折。
早在2014年7月25日,捷豹路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复审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陆风X7与揽胜极光外观相似,江铃控股ZL201330528226.5(陆风X7)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
针对捷豹路虎的上述举动,江铃控股发起反击。2015年2月16日,江铃控股向复审委提出了捷豹路虎专利号ZL201130436459.3(路虎揽胜极光)无效宣告请求。江铃控股给出的理由是,揽胜极光车型于2010年12月开幕的广州车展上首发,但其申请外观专利的时间却是2011年11月,已超过6个月新颖性保护期限。
据捷豹路虎代理方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介绍,2016年6月3日,复审委对两案合并审理并发出了第2914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双方专利全部无效,主要理由为:“相对于本专利与对比设计相同的车身立体形状、装饰件的设计而言,上述不同点均属于局部细节的改进,且基本上所有区别特征都被现有设计公开或者现有设计给出相同的设计手法,故相对于二者的相同点而言,二者的不同点对整体视觉效果都没有显着影响。”
江铃控股不服上述无效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一审法院于2018年3月26日作出判决,认为陆风汽车专利与对比设计具有明显区别,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遂判决撤销原无效决定,由复审委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虽然陆风汽车专利与对比设计车身比例基本相同,侧面主要线条的位置、立柱的倾斜角度、车窗的外轮廓及分割的比例基本相同,前后面车身的外轮廓及主要部件的相互位置关系亦基本相同,但本专利与对比设计,在前车灯、进气格栅、细长进气口等部位存在不同的设计特征,其组合后形成的视觉差异,对SUV类型汽车的整体外观产生了显着的影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将本专利与对比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相区分。
提起无效宣告请求“风云突变”之际,捷豹路虎最终就外观专利侵权和不公平竞争问题向朝阳区法院正式起诉江铃控股,指控其生产的陆风X7车型涉嫌抄袭路虎揽胜极光的外观设计。
据代理律师介绍,在2018年10月30日的庭审中,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相同点和不同点在整体视觉效果中的权重等成为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通过实车的三维动画重叠效果,可以证明两车在整体造型、三维立体轮廓、主要装饰件的布局及位置关系、部分装饰件外形及比例关系方面均可以相互吻合。
“同时,我们也发现,在国内知名大型购物平台上,存在大量购买路虎揽胜极光汽车配件的途径,消费者购买配件后只需经过简单改装,陆风X7车辆可以实现‘秒变路虎’的效果。”上述律师表示,这也侧面印证了两车整体立体形状相同,差异仅仅在于局部细节的改动,而且针对不同点进行改动十分容易。
2018年11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2018】京行终4169号),认定两专利差异未达到“具有明显区别”的程度,陆风X7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的授权条件,最终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初4497号行政判决,宣告陆风X7专利无效。
据了解,从2014年7月捷豹路虎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到2018年底二审判决出炉,捷豹路虎与江铃控股就陆风X7外观设计专利纠纷历时四年半后,最终尘埃落定。
陆风X7或将沦为“弃子”?
陆风品牌汽车由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和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江铃控股负责生产、销售,自2002年12月首款产品陆风X9正式上市以来,旗下已拥有陆风X2、陆风X5、陆风X8、陆风X7劲越和陆风逍遥等多个车型。
而此次陷入外观设计专利纠纷的陆风X7于2015年8月6日正式上市,曾以其外观和性价比一度成为“网红”车型和销量担当。据了解,在上市两周后,订单数量就突破了1万辆,2016年销量更是达到了8万余辆,月均销量近7000辆,可谓红极一时。
进入2017年后,陆风X7的销量便急转直下。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陆风X7销售新车22934辆,同比下降75%,月均销量不足2000辆,最低月销量甚至不足1000辆;2018年,陆风X7仅销售5611辆,同比下降76%,月均销量不足500辆。
在业内人士看来,众多自主品牌在起步之初,靠山寨或逆向开发都创造了销量奇迹,但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消费者观念的升级,仅靠类似豪华品牌的“高仿脸”已很难赢得更大的市场空间。
在崔东树看来,陆风X7此番遭遇停产停售危机,对公司带来的实际影响可能并不会太明显。据了解,此次判决或仅针对2014款的初始版陆风X7,并不涉及新款车型,新款车型陆风X7劲越淡化了很多明显相似的细节。
与陆风X7停产停售、销量下滑类似,爱驰汽车拟收购陆风汽车股份以获取生产资质的传闻同样值得关注。
近日有消息称,爱驰汽车计划收购陆风汽车,成立新的合资公司并实现控股,而江铃控股也将借此契机进行资产重组。同时,原本归属于陆风汽车的昌北基地和小蓝基地也将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归入爱驰汽车。
对此,爱驰汽车一位负责人表示:“合作情况属实,但涉及各类审批手续,尚不便公布细节。”
据了解,爱驰汽车自2017年2月成立以来,已完成了累计70亿元的三轮融资,并在2018年11月29日推出了首款量产纯电动SUV爱驰U5,改款车型计划在今年下半年正式上市。和众多造车新势力一样,爱驰汽车尚未获得电动车生产资质。
根据江西发改委2018年底的批复文件,江铃控股上饶分公司与江西亿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爱驰汽车旗下公司)于当年10月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此基础上改建租赁厂房建设冲压、焊装、涂装、总装车间等,形成年产10万辆电动乘用车的生产能力。
2019年2月18日,爱驰汽车投资133亿元建设的智慧工厂在江西上饶全线贯通,工厂总占地面积950亩,规划产能每年30万辆,工厂集合冲压、焊装、涂装、总装与电池包生产为一体,也是国内首个能生产上钢下铝车身结构的工厂。
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此番合作对于正因产品力老化和品牌“山寨”形象而逐步被市场边缘化的陆风汽车来说,可以从新能源领域重新寻找出路,也解决了爱驰汽车的生产资质问题。
不过,对于相关问题,记者多次拨打陆风汽车一位赖姓媒介负责人电话,并发送了相关采访问题,截至发稿未获进一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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