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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起,荔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洛江区等中心城区禁止超标电动车、无证电动车、“过期”电动车上路行驶万安街道等
理性当然有深度,但我们可以先听听一些看似非理性的民间声音,包括抱怨和咒骂。 从感性的角度也能梳理出一些蛛丝马迹,在臧峰或者陆峰的言论中也有领悟。
网友心声
网友A:让生产也让卖,让卖也让买,但是买路上不放手,你啊,这不就是找彩票吗? 不让生产就好了! (请注意文明用语,不要有暴力倾向,废话建议改搜索!不过这好像有点看不懂对吧!小编真是善解人意啊!)
网友B:标准是什么? 有国家标准吗? 为什么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上网查了半天,原来是十几年前的标准。 一些地方实施了新标准。 这些标准真的标准吗? 让人觉得只有一个字“好乱”(请问,你的数学是中文老师教的吗?“好乱”是一个字吗?)
网友C:国家在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同时,不允许电动汽车上路。 这不是打脸吗? 您有矛盾政策的范围吗? 你的脸怎么肿了? (你是建议把我的飘飘拳打肿脸还回去?还是一辈子做莆田式整容?)
网友D:妈的! 超过标准不得上路。 结果,达标价格暴涨。 以前1000多,现在卖3000多。 老百姓都知道,管理部门应该是瞎子吧? 欢迎举报就是你说的,你举报你就说你管不了! 这不是矫情吗? 我可以发誓吗? (张口闭口都能骂,还问能不能骂?你们做主!)
网友E:哎呀,这就是逼我买豪车的节奏! 咬咬牙,准备下周买个QQ! (QQ算豪车?请问,你代言了奇瑞,拿到了巨额代言费,应该不少于五块钱吧!)
网友F:泉州的公共交通发展到触目惊心的地步了。 不方便怎么能过来? 不然吃饱了我就骑电动车了。 谁不喜欢享受公共交通? 一辆汽车的价格是几十万。 还有专门的司机为你服务,想想也是醉了! (听起来像专车,我无语!)
网友H:现在,我得捐出一些辛苦赚来的私房钱。 毕竟换车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单身狗来说,还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啊! 这单一的旋律要弹奏多少年! (原来你是单身还怪电动车超标,我觉得你逻辑有问题,既然你是单身,私房钱的概念就不存在了!)
网友I:我是快递小哥。 7月1日起,兄弟们,推车
网友...
(这些信件列在这里,我想证明自己泉州新国标电动车上牌问题,我的英语还不错,其实我精通很多外语,比如阿拉伯语,不信我写给你看。1 , 2, 3, 4, 5, 6, 怎么样?太棒了!)
在问
指导
什么是标准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禁止的是电力超标,不是所有的电动车,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仍然可以跑遍全球。 小编从来不做偷偷改概念之类的事情,但是,一个超标准的概念能白白遮掩所有的丑陋吗?
我们来看看标准是什么?
1.可人力骑行
(骑过的都知道,人力骑40斤的车,屁股都快磨破了,整个人都散架了)
2.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
(这是多少年前的标准,如果电动车有生肖,估计是龟)
3、制动性能达标,前叉总成强度达标(这是必须的)
4、整车重量小于40公斤
(最好是轻的安全的,但是谁都知道越轻越浮)
5.电机功率低于240W(文科生一个,没概念)
6.电池电压低于48V(文科生一个,不知道)
还有外观标准:
1、前后轮间距不大于; 鞍座长度不大于500mm,宽度不大于250mm。
2、轮径不大于405毫米的电动自行车,车辆前把应为单管; 车辆前挡板应为无挡板或垂直平面或弧形,挡板宽度不得超过鞍座宽度; 车辆鞍座下的挡板应预埋,不得超过鞍座的宽度。
3、轮径大于405毫米的电动自行车,前车把可采用双管式,但车体前、后及两侧不得装有挡板,车座应为简易自行车车座。
(这是什么鬼?说真的,这重要吗?看来电动车也需要素颜啊!制定这个标准的人是外貌协会的会员吗?)
Q:所谓的新国标真的是新的吗?
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17年了,还说是新国标。 中国真的与时俱进了吗? 早在1999年就有行业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泉州新国标电动车上牌问题,整车质量(重量)不超过40公斤” ” “这完全是与10年前的旧标准无缝衔接。据称,此前国内电动车企业已多次讨论修订技术标准,计划对最高时速20公里/小时两大标准进行调整。小时和 40 公斤的重量。” 提案提交了很多次,但是标准委员会没有接受。 该协会工作人员并未透露具体原因。
Q:所谓的国标真的合理吗?
有一种说不出话来的感觉
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电动自行车第一人”的学者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和爱玛电动董事长张健也表示,“一辆不到40公斤的自行车不能产生了。” 我怀疑这一点。 其实专家应该更准确。 可以做40公斤以下,续航时间长的车,但是电池需要是锂电池。 锂离子电池电动汽车价格昂贵且重量轻。 说价格已经成为消费的障碍,技术上不是问题。 但是轻一点真的好吗?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重量较轻会影响稳定性。 这种自相矛盾的规定到底科学不科学,请大家自行思考。
Q:如何判断是否符合标准?
我不敢看照片因为太美了
交警叔叔拿了一个秤,看到有什么可疑的地方,就拦住他,敬了个礼,让他称一下。 这画面是不是太美了? 其实是小编多虑了。 泉州市发布了《泉州市非机动车目录》。 事实上,不在目录中的车辆都是超标的。 如果不需要秤,可以拿着手上的目录一一核对。 交警叔叔真的辛苦了。 小编突然明白为什么要规定合规电动车的外观了。 江湖太阴险,小编太幼稚。 如果规定了长相,是否符合标准一目了然,但我还是很佩服这位鹰眼的交警大叔。 锋利的。
到你的城市
如果标准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经不起时代的考量和公众的审视,那么禁止超标的电动汽车就是一个伪命题。 制定所谓目标背后的真相一直不明。 对他们来说,拥有话语权的名单,就相当于高悬在他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突然想到交福也有类似的目录,幕后的商家白白跑来游说。 喧嚣皆为利,喧嚣皆为利。 但请记住,公众的利益应该放在心上。 你是选择父母官的官位,还是选择公仆的服务心,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到你的城市
禁止
指导
全国各地纷纷推出这项政策,领导们指指点点,怒目而视,义正言辞,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摩托车、电动车造成交通拥堵;
2.不遵守交通规则;
3、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多;
4.使用电动车特别是摩托车实施抢劫的;
5、电动车重量、速度超标。
Q:电动车超标造成的交通拥堵?
听完嘴巴张得下巴都脱臼了。
任何一个有眼睛,会思考的人,如果用脚想想,都会觉得这种说法很可笑。 路上到处都是比电动车大N倍的小车。 我们不瞎!
问:谁不遵守交通规则?
仿佛看到了西湖的水,电动车的眼泪
电动车说:“我天天被你骑着,肌肤相亲,你最敏感的地方离我很近,我以为你可以信任我,陪我白头到老,谁知,你冷酷无情,心狠手辣,而且不讲道理!” (是不是电动车 说的太污了)友谊之船真的翻了! 不守规矩的就是骑自行车的人,跟电动车有半毛钱关系。 他们要加罪,那也无可厚非! 这样怎么样,小编给个建议,不禁电,禁人也罢!
问:如果交通事故太多,就会被禁止。 汽车呢?
感觉人生没完没了,宫斗没完没了
据说电动车的车主也很不错,可是车女虽然得到了圣灵的无限恩宠,还是满心嫉妒。 全部推在电动车体上。 出事故多就禁了,请禁车! 婊子虚伪!
问:用电动车打劫是不是禁止的?
小编哈哈
孟子早就问杀人是刀之罪还是人之罪。 电动车如果用于抢劫是禁止的,但是刀具是禁止的。 犯罪分子经常在头上穿丝袜抢劫银行。 请禁穿丝袜,大多数不法分子穿 衣服打劫,请禁穿衣服,避免不法分子冒充普通人。 打的不够,管的不够,请放过无辜的电动车!
到你的城市
表面上看是交通混乱,背后是管理的缺失。 这种模糊的焦点,找替罪羊的逻辑绑架,其次是没有说服力的,更重要的是,一个事故的减少,另一个事故的增加。 如果店长没有为谁负责的态度,那辆超标的电动车,就得当窦娥好多年了! 管理好需要上级管理主体出面、顶层设计、统筹考虑、政策协同,让生产者不敢违规、司机不敢越界、管理者更有力。 在一个合理的制度下,如果大家都守规矩、各司其职,那还需要“禁电禁摩”吗?
到你的城市
听完问题,乱弹先生有一种感觉,泉州取缔超标电动车的用意看似不错,但与全国很多城市一样,这种行为本身就充满了矛盾,仿佛是在打耳光脸。 但很显然,这不仅仅是一记耳光。
面对法律的悖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允许电动汽车上牌。 但问题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遵循便民原则; 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我们看到的是,就群众的便利性而言,禁电本身就是一记耳光; 在适应社会发展方面,17年未变的标准也是一记耳光。 此外,没有听证会,也没有公众参与制定。 这样的禁令真的合法吗?
打二次环保的尴尬
电动车噪音低,无尾气零排放,无油耗,环保优势一目了然。 国家也在推广新能源汽车,为什么新能源汽车可以新能源摩托车却不行。 这不难辩解吗? 难怪国家放弃电动摩托车以保护汽车产业的阴谋论会盛行。 有意思的是,泉州在万安等地禁止电动车超标,而摩托车却可以在这些郊区行驶。 这真是,太尴尬了!
面对三大古城的犹豫
泉州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 千年古城深厚的历史底蕴和独特的文化氛围是泉州的骄傲。 泉州有很多民居胡同。 政府在发展或保留他们时,果断选择了后者。 这很好,有先见之明。 然而,在狭小的巷道、曲径通幽的道路上,如果不使用自行车或电动车,出行是多么的不便,可想而知。 如果不能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以超标为由一味禁止使用方便群众的交通工具,这不得不说是在打自己耳光。古城的面貌。
打四巴掌的耻辱
如果所谓的超标电动车被取缔,那么群众的出行方式就得有办法解决,政府不能坐以待毙。 显然,优化公共交通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 不过,泉州的公共交通虽然近年来有所改善,但进展缓慢仍令人尴尬。 如果一个所谓的沿海经济发达城市的公共交通如此落后,那还谈什么古城与现代大都市的碰撞,作为泉州市民,我的脸都红了!
五巴掌生意的危害
没有销售,就没有伤害。 假设禁令合法合理(当然这个前提不再成立),那么生产合法,销售合法,所谓的三年过渡也就搪塞过去了。 从某年的某天开始,也许你才买了半年的全新电动车。 汽车将无法上路。 如果这不是一种伤害,那又是什么? 由于标准不合理和禁令的出台,对商家宣传所谓合格电动车的行为没有严格监管,群众的抱怨再次打了和谐论者的脸。
面对六平等的践踏
最不能接受的是将旅行禁令的起始日期定在7月1日。 15日起,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要以身作则,提早禁止出行。 各种通知短信、各种宣传广告都在给我们一个耳光的事实,所谓的公平和平等被追求政绩的焦虑所扭曲。 我们不得不问,为什么? 就因为有工作,就要承受这种必须以身作则的舆论强奸?
脸都红了,
2016 年 7 月 1 日,
我爱的城市——泉州,
你会再次打我的脸,
伤了我的心! !
4G上网还是很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