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在昨天的节目中,我们报道了各地“油改气”的出租车越来越普遍。 对燃气出租车征收燃油附加费是否合理? 节目播出后,观众给我们留言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酸猴子说:看来钱不多,问题却很大! 辽宁蓝天说:是时候改变了。 逍遥僧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地方政府给予出租车行业的额外补贴。 作为既得利益者,司机们想必举手已久。 而消费者作为被动方,只能无条件接受。 ! 这个政府职能部门懒惰管理下的补贴怪兽一直在执行,受伤的只有乘客! 小枸杞红福娃说:汽油也涨价了! 过去是两个元素,一个三角形,一个立方体,现在呢?
专家:油改气后征收燃油附加费失去法律依据
从乘客的角度来看,为燃烧天然气的出租车支付燃油附加费是不合理的; 然而,油改气的出租车司机认为,天然气看似省钱,但改造和维护成本更高。 比较高,在实际运营中,天然气汽车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经济。 因此,对于油改气的出租车征收燃油附加费是否合理的问题,司机和乘客之间存在两种不同的声音。 那么法律专业人士怎么看呢? 哈尔滨市琳达人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淼认为,出租车改油改气后,继续收取燃油附加费没有法律依据:
殷淼:目前全国只有一个与油运挂钩的临时调价机制。 所谓燃油附加费,只是为了应对成品油价格上涨而推出的。 现在油改气的出租车越来越多,这些车辆烧气的比例远高于烧气的。 对于石油来说,实行单一的临时调价机制,将油气一视同仁,实在是不合理。
记者查询了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 在对出租车发放燃油补贴和征收燃油附加费的说明中,他们只是将其归纳为“城市出租”,并没有具体说明使用何种出租车。 燃料被区分和解释。 不过,长期从事交通运输领域法律问题的律师朴伟认为,这并不妨碍地方政府出台法规,详细解读国家政策。
蒲伟: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说,燃油附加费不像是燃油附加费。 即使在国家层面,也没有这样的解释。 地方政府在出台各项细则时,要结合实际情况。 也就是说,当这类车辆在市场上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必须考虑这个问题。
出租车的油耗和油耗很难准确区分
针对消费者和法律界人士提出的问题,记者还采访了各地有关部门。 厦门市物价局物价管理处副处长史耀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公众的质疑不无道理,但“油改气”出租车是一个新鲜事物,而且现阶段需要准确区分每辆出租车的价格。 油气消费仍存在困难:
史耀红:我觉得公众的质疑是有道理的。 燃油附加费顾名思义就是烧机油的,但是现在我们厦门的大部分车都改成了双燃料的,也就是混合动力的,既烧油又烧气,尤其是起步阶段一般都是烧机油,然后气体燃烧。 还有一点就是石油和天然气其实是有联系的。 油涨气也涨,油跌气也跌。 如果说需要重新安装离合器,可能会增加司机的成本。 这些问题都是可以研究的,毕竟有些是新的东西,所以我们政府经常在研究这些东西。
郑州卫视记者周琳琳表示,郑州的出租车总数约为10607辆,但纯燃油的出租车只有2000多辆,燃油和燃气的出租车约8000辆。
目前,郑州市改用燃气的出租车不再收取燃油附加费。 郑州的燃油附加费最早可以追溯到2005年。2005年,郑州市首次征收1元燃油附加费。 一年后的2006年,郑州市正式取消燃油附加费。 不过,虽然取消了燃油附加费,但计费价格也进行了相应调整,由之前的三公里6元调整为两公里6元。
因为燃油附加费在当时引起了很多乘客和司机的纠纷,燃油附加费是当时因为油价上涨、成品油上涨、生活成本上涨而征收的。 然而,2006年,油改气出租车数量大量增加。 如果继续征收燃油附加费,市民是不会理解的。 在此基础上取消了燃油附加费。
油改气出租车仍享受燃油补贴
事实上,在很多地方,油改气后的出租车不仅要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还存在一系列问题。 出租车内外兼修,很多人都觉得难以理解:
乘客:油改气后的出租车主要使用天然气,但享受油运联动机制的优惠。 打车的好处显然会损害老百姓的利益。
那么,这个问题有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呢? 为此,记者走访了多地物价、交通管理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业务处副处长张振江告诉记者,由于没有上级文件对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今年出租车的燃油补贴不会因车而异,而且将按汽油计程车分配:
张振江:正常,因为现在哈尔滨主要是用石油,国家的财政补贴也是靠石油。 对此,我们应该向工业部门请教。 我们的价格政策随着行业政策的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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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哈尔滨市交通局,也就是张局长提到的行业部门,当记者提出这个问题时,对方并没有回答。 不知道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与哈尔滨不同的是,乌鲁木齐95%以上的运营出租车已改用汽油,但还享受燃油补贴。 2012年,乌鲁木齐开始补贴单车40立方米/天,油费1.99元/平方米,每月补贴28天。 乌鲁木齐市客运管理办公室主任梅海波表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减轻车主和市民出行成本上涨的压力,保障公共交通平稳发展。
梅海波:发放油价补贴时有要求。 不管是烧气的还是烧油的,气和油是有比价关系的郑州汽车油改气的规定,都要按照这个比价关系来计算。
油改气出租车的安全问题
由于燃气出租车也享受燃油补贴,而且燃气出租车月成本比汽油车低1000元左右,不少地方的出租车司机加入了油改气的行列。 行列。 据本报记者调查,在一些地方,一些出租车已经由油改气,但在很多地方郑州汽车油改气的规定,几乎所有的出租车都改成了汽油的,但几乎都不是政府的行为,而是出租车的行为公司,甚至一些出租车司机擅自改变自己的行为。 因此,由此带来的安全问题也成为乘客比较关心的话题:
乘客:我总觉得那辆车后面有个油箱。 这种感觉是相当危险的。 你说如果天冷路滑,两车相撞,那辆坦克安全不? 能承受这么大的冲击吗?
那么,出租车油改气带来的安全问题是否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呢? 哈尔滨市物价局运行处副处长张振江告诉记者,目前哈尔滨的出租车油改气还在试点阶段,在高寒地区安全性是否稳定尚未确定。 ,相关政策调整需要在全面推广落实的基础上。 基于:
张振江:哈尔滨没有谈油改气。 它与南方不同。 它的安全与北方不同。 是否可行,目前尚未达成共识。
作为气源地,率先“油改气”的新疆乌鲁木齐,目前95%以上的运营出租车成功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 那么,乌鲁木齐在燃气出租车的安全监管方面是如何做的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的汽车油改气始于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 最早实施油改气的车辆是公交车和出租车。 2010年以来,油价持续上涨,刺激了汽车油改气。 在此过程中,尤其是在乌鲁木齐的公交车可以加装车载天然气瓶之后,乌鲁木齐各大汽车天然气改装厂经常会有车辆排队换气。 此后,出现的安全问题也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 对此,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规章科负责人张小英告诉记者:
张小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凡是使用车用气瓶的车辆,都要进行车用钢瓶的一次、二次检验,出租车钢瓶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 二次检验的有效期只有一年。 车用气瓶的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工装设备和检测手段,以保证其质量管理。 车用气瓶安装作业,须取得合格证方可从事。
张小影介绍,为防止车辆擅自安装气瓶,车主必须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接受监管。 同时,每年验车的时候都有非常严格的标准。
除了乌鲁木齐,重庆也是出租车改用天然气比较早的城市。 总台央视记者陈鹏从重庆市交通管理局获悉,目前,重庆九个主城区约1.2万辆出租车全部实施油改气。 此外,由于部分区县输气困难,仍有7200多辆出租车未进行油改气,其他出租车全部进行了油改气。
重庆市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市的出租车仍在享受燃油补贴。 上一次领取是在2012年11月28日,主城区每辆出租车可领取2011年度燃油补贴,每辆车每月可领取300元,全年可领取3600元。 该负责人表示,燃油补贴是针对2010年底前投入运营的出租车,2011年新增的出租车不在补贴范围内。 该局会在不同时间对投入运营的出租车发放燃油补贴,每年补贴的数额也是根据当年的具体政策而定,也有所不同。
重庆市出台多项安全监管条例。 例如,对汽车改装单位作出相关要求,要求汽车改装单位取得证监会颁发的压力容器一级安装许可证。 具有各类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气瓶。 此外,还规定出租车气瓶第一次检验周期为两年,气瓶安全检验期满后一个月内必须将气瓶送至质监部门进行复检和定期检验。 城市车用CNG气瓶通过检验标志。 此外,质监局对汽车用气瓶的使用周期也有规定。 出租车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采取罚款或限期整改等一系列惩罚措施,确保安全。
专家称燃油附加费名称待商榷
有的地方,油改气后的出租车,不仅要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还要享受燃油补贴。 此外,其带来的安全监管问题也备受关注。 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法律上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支持? 华商时报总编辑部主任张立东、北京市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就此发表了看法。
胡钢:应该说燃油附加费的前提是燃油,但是现在很多出租车公司或者出租车司机,他们的个人行为都是油改气的。 这件事本身可以先降低成本,也可以响应我国的环保。 节能低碳交通理念不错。 但这个燃油附加费是针对燃油的,显然不能补贴给改用天然气的司机或出租车。 这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害。 大家知道,我们现在把出租车作为一种市政公用事业来管理。 在价格上,这种管理实际上是采用政府指导价。 在此背景下,这种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情况,是一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违反了《价格法》。 根据《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多付给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应当退还多付的部分。 ,造成损害的,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张立东:我非常同意胡律师的说法。 如果明明叫燃油附加费,而这笔补贴由乘客交给天然气用户的司机,显然对乘客不公平。 另外,我觉得燃油附加费本身就值得商榷,它只是权宜之计,这个补贴已经变成了乘客补贴司机的补贴,所以一旦出现油气混合,乘客和乘客之间就会出现紧张。司机们在出现纠纷时,没有从源头上明确规范价格机制,属于甩包子行为。 我认为燃油附加费本身需要改革。
主持人:之前我们也听郑州电视台的记者介绍过他们当地的一些做法,就是取消了燃油附加费,但是实际上是提高了出租车的起步价或者涨价的运营里程。 也就是说,燃油附加费是加在车费上的。 立冬,你觉得这个方案怎么样?
在许多地方,燃油出租车在改用天然气后也享受燃油补贴。 虽然一些地方政府试图做出一些区分,但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否得到支持?
胡刚:出租车行业应该说是公共事业。 但是,我国1997年颁布的《价格法》第23条明确规定,政府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共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商品价格。 指导价政府定价要建立听证制度,由价格部门主持,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等,也就是说必须实行听证制度,但现在虽然有些地方中国政府部门试图解决燃油附加费和油气冲突,却执行了这样一个代为举行法定听证会的程序,令人非常遗憾。
张立东:在市场出现新情况后,这种对司机的补贴是否还叫燃油补贴,需要考虑。 应该明确界定是对司机劳动的补贴,还是对其价格的补贴。 不要区分燃料和气体。 这对司机来说是一个非常明确的关系。 另外,转油对于司机来说其实是一个无奈的选择,因为我们知道很多城市的加油站是非常少的,所以也可以看出司机的负担是非常非常重的,他们宁愿承担很困难的情况加油,然后改造吧。 因此,管理部门还是要正视这个行业底层可能发生的这些变化,及时纠正。 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