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
酒后驾车!
逾期年检!
车辆没有交通保险!
严重交通违章
“大胆”的司机
不仅“结合”这四种违法行为
同时有89
交通违法不予处理
1月4日16时30分许,临沂市交警直属二大队义塘中队民警接到通报:一辆车牌号为陆Y***3的小型车涉嫌逾期年检正在沿大洋路(工业大道二路交叉口东西向)与双岭路行驶。 接到命令后,中队民警迅速出动,将车辆停在G327国道与北外环路交叉口。 然而,司机李某闻到酒气,拒绝下车。 民警随后强行将其下车,并将其带到附近的执法所接受进一步检查。
经呼气酒精检测,显示值为75.8mg/ml,李某系酒后驾车。 民警要求李某出示驾驶证和驾驶证时,李某只出示了驾驶证,并声称自己没有带驾照。 经查,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 在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李某的违法行为不止上述两项。 再加上他的车辆没有投保强制责任险,车辆没有按规定进行年检,还有89起交通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处理! 让人不禁感叹:这么多违法行为临沂个人车辆违章查询,老兄,你是怎么做到的? 这法律意识太弱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警方暂扣李某驾驶的车辆,其未投保强制责任险、醉酒驾驶、未按规定检查, 并在没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驾驶。 机动车违章处罚。
如此“危险”的车辆
幸运的是,他被值班民警及时调查。
这哥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真的很感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证条件; 考试合格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型号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准驾证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核发中国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驾驶机动车,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没收、扣押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患有妨碍机动车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因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准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教唆、纵容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临沂个人车辆违章查询,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清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业性机动车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实施强制管制,直至清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摩托车。
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
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直至按照规定投保为止。并按规定处以保险责任最低限额的处罚。 双倍支付保险费的罚款。
依照前款规定缴纳的罚款,应当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再过三天就是春节了
再次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谨慎驾驶,文明出行
祝大家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