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先从最重要的开始。
根据税法第四条,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不要单独阅读这个,而是添加以下内容:
根据税法第九条,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及其有关人员使用的依法应当免税的车辆;
(二)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装备订购计划的车辆;
(三)应急救援专用车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车;
(四)带夹具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
(五)城市公交公司购买的公交电动车。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免汽车购置税,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新能源汽车被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目录》,但目前没有其他情况。此前2022年新车购置税减免新政策,购买部分排量1.6L燃油车减税已到期。
接下来,我们想探讨一下普通购车者最容易被误解的税法部分。
这部分与广大普通购车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我的下一个立场是“讨论”,而不是“解释”。
税法第六条,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款,纳税人自用购买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卖方的所有价格,不含增值税;
问题来了,因为之前的《条例》说:
《条例》第六条,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款,纳税人自用购置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的用途,应当确定向销售者缴纳的对车辆征税的全价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折价费用是指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资金、筹款费、利润返还、奖励费、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包装费、包装租金、储备费、保费费、运输费价外装卸费、托收、垫款等各种性质的超值收费。
看到这里,我们普通的购车者会不会觉得“项目越少成本越低”?
答:应该不会。
这里先说一个知识点,即在《条例》实施过程中,应税车辆购置税申报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车辆购置税申报表》2份;
2.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车辆合格证复印件1份;
4.车辆价格证明复印件一份。
车价凭证就是您的购车发票,购车发票上的价格是“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支付给卖方的全价”。
看到这里,肯定有朋友会质疑:“我全价14万买的车怎么发票上只有9万多?!!”
我们暂时不讨论这个问题。因为我们会在文末做相关的补充说明。
据某可能不存在的“4S店相关人士”介绍,在他这几年的实践中,从来没有出现过与申报购置税所涉及的材料有关的“加价费用”,他说他所服务的4S服务除了购车发票外,店家只在新车销售过程中向客户开出“收据”。
让我们回到正题并继续。
根据税法第五条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为应税车辆的应税价格乘以税率。
那么什么是“应税价格”?
首先,概述所谓的应税价格不应含税。那么我们承接以上,购车发票上的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向卖方支付的全价”,购车发票价格中包含13%的增值税税率,所以我们得出结论:
纳税人自用购置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车辆购置发票价格-增值税
看到这里,肯定有聪明的朋友建议:“如果是这样,那我在买车的时候就勾结卖家2022年新车购置税减免新政策,让卖家的利润可以用其他形式呈现,这样就可以把购车的价格发票很低,我可以少交税吗?”
回答:没有。
《税法》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执行。 ”(以下简称《管理法》)。确定其纳税义务。
《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确定应纳税额:项目(六),纳税人申报计税依据明显低,而且没有正当理由。
而根据《管理法》,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也就是说,国家对每种车型的最低应税价格都有规定。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搜索最新版《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目录》。在市场环境下,不少车型的采购发票价格早已低于所谓的“最低应税价格”。
好吧,既然看得出来,那我就直言不讳地告诉读者:“其实,你没有必要浪费生命中宝贵的5分钟来仔细阅读本文的前半部分。”
因为我们购车者在买车时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这车多少钱”、“购置税多少”、“保险多少”,而是“车、税、牌照”的支付方式。车牌、保险、精品”5个必填项和2个选填项“按揭置换”的总成本就是“落地价”。
假设你花14万元“落地”一辆指导价为13.98万元的汽车,购车发票上的价格为9万元以上,而该车型的最低应税价格为11.5万元,那么你需要的购置税支付是:
最低应税价格 115,000 / (1+增值税税率 13%) x 购置税税率 10% = 10,177 元
至此,大家终于可以心满意足地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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