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在新疆全面实施。本次修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车辆登记系统。
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条例》主要突出三个方面。在夯实车检“国检”、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电子检牌等改革措施的基础上,新推出私家车新牌照“免检”,推出“全国乘用车登记一证”、“车辆信息变更”。跨省办理等便民措施。
二是深化重点车辆监管。严格“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登记审核,对危险品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在线核对运输资质,加强部门协调,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查处涉嫌违法车辆,对涉嫌违法生产、组装、改装、盗窃、抢劫等行为启动调查程序。
三是深化业务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车辆管理所、登记服务站车辆登记查证发证的监督管理,严格追究违法办理不符合标准机动车登记、上牌车辆的责任。
新制定和修订的《机动车登记条例》,巩固了公安部近年来出台的交通管制改革措施,促进了改革成果的制度化和法治化。同时,积极响应群众新诉求新期待2022年新车辆上牌新规定,出台5条便利群众、惠企办实、惠民生、促发展的新举措。
一是对私家车实施新的牌照豁免。对于小型和微型非营运乘用车,车辆出厂时进行检查,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积极推广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方便公众快速登记,助力汽车产业发展。目前,该措施正在试点推广中。我区不在第一批试点范围内,暂时无法实施。二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乘用车登记“一证通服务”。对户籍地以外的小微非经营性乘用车登记,申请人无需提交居住证,即可使用居民身份证“一票通办”。三是落实车辆信息变更“跨省办理”。货车尾门、残障车辅助装置、客车行李架等更换,公众可到车辆所在地申请更换,无需返还到车辆检查登记处。四是实行电子申请材料和档案。实施申请材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登记信息在线传输,实现交通管理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五是实施部门信息网上共享核验。与税务、银保监、交通、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对接,共享汽车购置税、强制保险、经营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免于报送相关信息。办理业务时的证件。(记者毛卫华)(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五是实施部门信息网上共享核验。与税务、银保监、交通、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对接,共享汽车购置税、强制保险、经营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免于报送相关信息。办理业务时的证件。(记者毛卫华)(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五是实施部门信息网上共享核验。与税务、银保监、交通、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对接2022年新车辆上牌新规定,共享汽车购置税、强制保险、经营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免于报送相关信息。办理业务时的证件。(记者毛卫华)(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群众办理业务免交相关证件。(记者毛卫华)(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群众办理业务免交相关证件。(记者毛卫华)(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