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福州市实施电动自行车黄牌教育引导动态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电动自行车车牌系统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我们将共同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文明形象,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福州市电动自行车车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五城区电动自行车根据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有黄色车牌。附加使用绿色和红色颜色标识,实行教育引导式动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条件
根据以下情况,黄色车牌的电动自行车贴上绿色或红色标识,品牌号不变。
01
绿色标志:
黄色车牌电动自行车1年内无交通违法行为的,根据申请加贴绿色标志。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按黄牌车辆管理,30日内取消绿标。
如果绿标取消后重新申请,则从绿标被取消之日起重新计算,无交通违章期限相应延长一年,依此类推开。
①自己动手。警方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对于需要取消绿色标志的黄色车牌电动自行车,将通过处罚决定通知当事人,并将车主送交交警大队处理。同步短信推送通知。
具体流程为:车主通过“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信发布”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15天后到大队窗口。
②强制申请。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根据民警实时推送结果显示,需要取消绿标的黄牌电动自行车30日内未自行处理的,车辆将被依法拘留审查,取消绿标。
具体流程为:将车辆扣留至涉事停车场→取消绿标→当事人在线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后到涉事停车场取车。
02
红色标志:
一个季度累计交通违法2次以上,或一年累计交通违法3次以上的,按附加红标车辆管理红色标记应在 30 天内应用。附加红标使用一年且未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红标取消。
①自己做。警方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将通过处罚决定书将黄色车牌加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一并通知当事人,并向车主发送同步短信,车主将到交警大队处理。红色标志被取消的,车主应到交警大队处理。
具体流程为:车主通过“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信发布”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15天后到大队窗口。
②强制申请。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根据民警实时显示结果,对达到附加红标的黄色车牌电动自行车,30日内不予处理的2022新车上路需要贴哪些标志,车辆将依法予以拘留审查,并予以红色标记。
具体流程为:将车辆扣留至涉事停车场→在车牌上贴红色标志→当事人在线处理交通违章后到涉事停车场取车。
二、限制访问
红色标记的电动自行车应遵守以下限制:
1、鳌峰桥、闽江桥、三仙洲桥、解放桥、游溪洲桥、金山桥、洪山桥全天禁止通行。
2、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济南区二环台江鼓楼内禁止驾车(不包括)通过。
三、不会授予牌照延期
黄牌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号牌延期:
(一)户籍迁出福州6个月以上;
(二)业主居住证暂停使用6个月以上;
(三)红色标记的电动自行车违反限制规定2022新车上路需要贴哪些标志,被警告一次后再次违反规定;
(四)红色标注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违规次数为2次以上。
四、奖励
黄牌电动自行车加绿红标志后,将根据交通违法行为、接受学习教育等进行奖励管理。
1、取得绿标后1年以上无交通违法行为,且车辆已使用10年,按申请换新。
2、车主户籍迁至婺城区或恢复居住证功能的,可申请恢复黄牌抽签资格或恢复原登记车辆(使用原始编号)。
具体流程为:车主通过“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信发布”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15天后到大队窗口。
3、 30日内申请加发红标,并符合本通知第三条(三)、(四))项(不予延期)车牌)以上情况的电动自行车,3个月后,可在线申请参加当地交警大队组织的学习或交通志愿活动,不少于5次,每小时一次,原登记车辆考试合格后恢复原车牌,30日内未申请加红标志的,不享受奖励措施。
本通知中的一年是指过去12个月,一个季度是指自然季度。本通知相关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