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财政部:自2019年7月1日起继续实施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2019年6月28日17:37:56智通财经网
智通财经APP获悉,6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继续实施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其中,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购买挂车的车辆购置税减半。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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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施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22年新车购置税减免新政策,现将继续实施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1。回国服务国家的留学人员,购买1辆兑换现金的国产自用汽车和长期来华专家进口的自用汽车1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对指定生产厂家生产的、供防汛部门、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指定车型、带有固定装置的车辆2022年新车购置税减免新政策,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防汛专用车辆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有关规定执行.
2。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购买新能源汽车免征汽车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告第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2017〕172号)。
3。 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购买挂车的车辆购置税减半。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挂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第6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201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4。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妈妈健康快车”项目的移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购买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6。由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金、林、水电部队改制并改制换发地方机动车牌照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装等使用的车辆除外)执行消防和救援任务的警察森林部队)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本公告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019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