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汽车  汽车销量排行榜  suv销量排行榜  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前十名品牌  宝马x5优惠  保时捷卡宴  保时捷718  8月汽车销量排行榜  保时捷918 

事实:8月起,电动车有新规,涉及到超标车和上牌照,有人欢喜有人愁

   日期:2022-08-0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汽车网  联系电话:浏览:238    
核心提示:当然,今天要说的不是这些有的没的,而是要说8月各地迎来的电动车新规,涉及到免费上牌、超标车淘汰以及乱象整治等,可谓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啊!上面两条对于普通车主来说算是坏消息了,但是电动车的正规化管理对车主来说也有好消息,尤其是电动车违规乱象的整治,虽然在很多人眼里这是减少便捷性的管理,但严格化的管理也保障了广大车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比便捷更重要。

阅读文章前请点击上方“关注”,后续我们将为您带来更多电动车资讯。谢谢您的支持!

七月已过半,各地都迎来了持续高温天气,但即便是在如此炎热难耐的日子里,电动车依然是主要的代步工具之一。随处可见他们在阳光下的影子,可见大众对电动汽车的兴趣。依赖。当然,我今天要讲的不是有没有,而是电动车新规在8月迎来,涉及免费上牌、淘汰超标车辆、整治乱象。可以说,有人欢喜有人忧!

电动汽车因其便利性而广受欢迎。无需像汽车一样寻找停车位、停车场或加油站。也正因为如此,电动汽车的保有量与日俱增,电动汽车的正规化管理也被提上了日程。现在,一些地方几乎每个月都在实施电动汽车新规。8月以来,各地陆续出台相关管理措施。一起来看看吧!

2个坏消息:淘汰超标车和集中登记

自2019年新国标实施以来,电动汽车迎来常态化管理。但是,由于电动汽车根深蒂固的“自由散漫”特性,这项工作的实施也极为缓慢。好在各地一直在加强对电动汽车的管理新款汽车牌照图片,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头盔佩戴率,在很多一线城市已经超过了90%。头盔成为基础,下一步要解决的就是淘汰超标车辆和电动车上牌。

一、超标车辆过渡期结束,禁止上路

任何不属于国家标准的汽车都是超标汽车。这里的“标准”是新的国家标准。2019年的新国标带来了电动汽车的制造标准,既有资质、认知的标准,也有具体尺寸的标准。对于新国标之前购买的电动汽车,很多地区设置了三年过渡期,有的地方2022年过渡期结束,超标车辆也将被淘汰和更换。

2022年前几个月,浙江全面启动淘汰工作,天津、陕西再次延长过渡期。8月1日起,广东、深圳禁止超标电动汽车上路。如果他们被发现违规,他们将被拘留和罚款。的风险。因此,深圳的车主们要及时了解当地法规新款汽车牌照图片,尽量更换超标的电动车,或者祈祷当地能延长过渡期。

二、电动汽车终结免费集中发牌

电动车上牌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因为很多地区早就开始上牌了,但在2019年新国标出台后,电动车的属性发生了变化。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需要绿色新能源牌照。电动摩托车是机动车,需要黄色车牌,电动助力车也是机动车,需要蓝色车牌。所以只要仔细看,你会发现有些地区的车牌真的让人摸不着头脑,简直是“应付”。

不过,在一些地方,电动汽车登记管理仍处于有序状态。电动汽车也可分类登记,免费集中登记也已启动。但是,这种集中注册也有时间限制。比如江西永丰县8月1日起停止集中登记,车主可能需要花钱去登记服务网点和车管所登记。当然,如果安排一个永丰县,很多地区会开始或结束集中登记。车主应及时了解并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更省心。

1 好消息:整治电动车违规行为

以上两个对普通车主来说是个坏消息,但是电动车的正规管理对车主来说也是个好消息,尤其是电动车违规行为的整改,虽然在很多人看来这降低了便利性管理,但严格的管理也保障广大车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比方便更重要。

例如,《合肥市消防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8月14日前,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反馈。对电动汽车的修改包括:在疏散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处停放电动汽车或者给电动汽车充电,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单位和个人处1万元以下罚款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一些地方对道路违法行为展开新一轮严查。例如,四川什邡市8月份将严厉处罚安装遮阳伞、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行为。此外,全国很多地方都在开展类似的行动,车主们要注意自己的行为。

滔滔不绝

八月将至,但由于夏季天气恶劣,可能会减少执法,甚至执法也不会那么严格。但可以肯定的是,未来电动汽车的管理肯定会更加严格。其中,超标车辆、超标车牌和违法行为是严查重点。业主应更加小心,以防止不合理的罚款。

 
打赏
 
更多>相关资讯

最新发布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联系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