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类》国家标准根据驾驶自动化系统能够执行动态驾驶任务的程度,将驾驶自动化分为0至5级。日常生活中用到的车道居中辅助、自适应巡航等功能都属于驾驶自动化(部分驾驶辅助)1级。
驾驶自动化水平与分类要素的关系;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此外,国标还明确了各级驾驶员应承担的驾驶责任。例如,自适应巡航控制功能开启后,驾驶工作需要由驾驶员和驾驶自动化系统共同完成,驾驶员还应负责突发事件的检测和响应,并干预动态驾驶在需要时执行任务以确保车辆和乘客的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从3级自动驾驶开始,目标和事件检测与响应的对象已经从驾驶员转变为系统自动驾驶分级整理,动态驾驶任务支持也从驾驶员转变为动态驾驶任务支持用户。这意味着在有条件的自动驾驶情况下,已经允许驾驶员放手自动驾驶分级整理,只需要在必要时接管即可。
用户的角色和驾驶自动化系统;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类》国家推荐性标准(GB/T 40429-2021)全文请参考:
/bzgk/gb/newGbInfo?hcno=4754CB1B7AD798F288C52D916BFECA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