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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上午,一辆路虎牌轿车拖着一辆拖车式房车从陵川收费站开出。执勤交警上前进行例行检查。持有效证件,高速公路二管理大队交警对车主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扣12分。
上午10点40分,一辆“庞然大物”缓缓驶入高速公路收费站。一开始,值班交警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当我走近时,我意识到这是一个拖车。据车主介绍半挂房车半挂房车,他在北京买了拖车房车,是为了方便以后出行。买完之后,我就开着小车从北京到上高一路回到桂林老家。“几千公里都来了,怎么到了目的地就被拦住了?” 车主王某显然无法理解交警的处罚。
拖车房车可以高速行驶吗?我国现行的GB/T3730.1-2001《汽车及挂车类型术语及定义》对挂车房车有两种定义:(一)住宅半挂车,即半挂车可以提供主动睡眠设备的;(二)住宅拖车,也就是可以提供主动睡眠设备的中轴拖车。那么对于拖车,《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也给出了规定,“当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车和半挂车登记,分别发给牵引车和挂车机动车登记证、号牌和行驶证。”
纵观相关法律,目前我国对于旅行挂车等专用中轴挂车的驾驶和管理还没有明确、实用的法律法规。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判断,即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如下要求:(一)卡车、半挂牵引车、牵引车只允许牵引一辆挂车。挂车的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保护等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 @二) 小型客车只允许牵引住宅拖车或总质量小于700公斤的拖车。拖车不得载人;(三)货车牵引挂车的承载质量不得超过货车本身的承载质量。大中型客车、低速载重货车、三轮车等机动车辆为不允许拖车。
所以,拖车式房车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手续齐全,合法取得机动车登记证、车牌和驾驶证,就可以上路,但是像王这样的司机就不行了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禁止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