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救护车拒付高速被拦”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引发争议。有网友认为救人最重要,救护车应该免费通行;高速公路上的救护车应该收费吗?我应该如何付款?记者展开调查。
救护车因过路费 25 美元而发生纠纷
近日,在河北邢台杏林高速收费站,一辆车身涂有“120”字样的救护车司机与收费员就是否缴纳过路费发生了口角。之后,救护车司机在网上发布了争执现场。引发网友热议。
记者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的监控视频中看到,4月2日凌晨3时12分06秒,吉EGK729级救护车从杏林高速邢台收费站二车道起飞,3 :52:30 到达潍县收费站出口二车道时,电子计价器显示需缴费25元。
随后,司机将车辆叫了救护车,无需支付过路费。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被值班收费员告知车辆不在免费范围内后,想通过杆子。这时救援车辆高速,收费员向司机出示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司机说:“救护车的生命危在旦夕,有问题谁来负责”、“我去拍照让你成为网红。”
监控视频显示,在相持5分钟后,乘坐救护车的患者家属下车缴费,救护车得以正常通行。
针对司机在网络视频中称收费员收费或不看“心情”的说法,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工作人员表示,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免费车辆外,如果高- 超速收费员要放行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必须向上级报告。一旦收费员擅自放行违规车辆,将承担相应责任。所以说“看心情”是不靠谱的。
记者了解到,这辆救护车属于邢台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马爱斌院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个月前,医院已经把车卖给了在医院工作的任先生,但尚未完成正式手续。
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任先生了解到,他当时聘请的司机将患者及其家属送回了渭县。司机不知道救护车是否需要支付救护车费用。情绪导致过度的言行。目前,他们正计划将ETC应用到车辆上,让司机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
我应该在高速公路上支付救护车费用吗?
事实上,关于救护车高速缴费的争吵不时传出。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已经有不少救护车司机因拒绝缴纳通行费而被高速公路收费员拦下的案例。
救护车是免费的吗?我国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军用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统一标识的标准警用车辆、抢险救灾车辆免收交通通行费。此外,跨地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也免收过路费。
有网友认为,救护车上门抢救病人是一件危及生命的事情,救护车在价值上应该免费放行。也有不少网友支持支付救护车费。他们认为,医院派出120辆救护车向患者或其家属收取救护车费用,并应包括过路费等相关费用,救护车司机应全额支付。
网友“长留人”认为:“门诊就诊的救护车收费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防止医疗资源的随意浪费,支持向患者收取合理的门诊费用,支持向高速公路缴费。 "
北京同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殿明认为,高速公路和救护车代表不同的社会服务部门,提供服务收费是合理的。但在人命关天的危急关头,双方都不应以患者生命为筹码,拖延抢救时间。因此,有必要从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现行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的模糊之处。
部分省份免收救护车通行费
有专家在采访中表示,应逐步回归救护车的公益性,完善相关立法,规范救护车的使用、收费和管理。
王殿明说,我国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免交通行费的车辆类型中,不存在救护车。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针对这种情况,目前我国部分地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已将救护车纳入免费车辆范围。例如,北京、广东省和黑龙江省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对执勤、配备固定设备的救护车免收通行费。
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尚未出台免费救护车的相关规定。如果救护车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驶,由于不同地区的政策不同,可能会产生纠纷。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玉凯认为,救护车具有公共属性,需要相关部门出台统一规定,赋予救护车特定的自由通行权。由于现行交通法规对救护车的管理规定与一般车辆不同,收费也应按此原则进行调整。
针对部分网友的担忧,一旦救护车有了免费通行权,社会上对“山寨救护车”、“黑色救护车”的存在监管将更加困难。王殿明建议,可以对正规的救护车进行管理和联网。医院和收费站确定是否执行任务,对执行任务的救护车免收通行费,对不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收取正常费用。此外,“山寨救护车”、“黑色救护车”往往不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救援车辆高速,急救条件和设施不完善,容易耽误患者病情甚至生命。因此,“山寨救护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