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发改委、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交通委和科委共同印发了《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提出将对每年度内行驶里程超过2万公里的燃料电池货车予以从50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奖励。
该通知提出,中型卡车(设计总质量12-31吨)每车每年奖励不超过5000元,重型卡车(设计总质量超过31吨)每车每年奖励不超过2万元。另外,每辆车自取得营运额度起累计最多奖励3个年度。
● 编后语
随着这两年我国氢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燃料电池汽车的应用也被多地提上议程。氢能源在商用车领域有着其独特优势,未来前景广阔,上海此次针对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奖励政策较其他地区比较领先,对其他省市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文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