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促进消费持续复苏若干措施》(《深圳消费30》),促进消费为鼓励个人购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新能源汽车,专门制定了我市新能源汽车市场实施细则。
补贴类别及标准如下
01
第一类补贴
使用通过常规方式申请的新能源汽车增量对于新车登记或更新指标的车辆,统一的含税机动车销售发票(以下简称“车价”)将在10万至20万之间给予补贴元0.5万元/辆; 20万元以上补贴1万元/辆。
深汕特别合作区居民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纯电动汽车或混合动力汽车增量配额,仅限于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登记。补贴如上。
02
第二种补贴
通过市交通局专项抽奖活动获得的普通汽车增量指标仅用于新车登记;用于新能源汽车登记的,仅限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购买价格在10万元以上的车辆。其中,每辆车10万元-20万元的补贴为每辆车1万元; 20万元以上补贴每辆车2万元。
03
第三类补贴
放宽应用条件获得的混合动力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工业和信息化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五2022年及以前批次)深圳小汽车,以及整车动力电池组总能量≥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新车注册。对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系统的车型给予补贴商业版深圳小汽车,标准同第一类补贴。
记者注
补贴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每项补贴总额以预算金额为准。
先到先得
如果财政补贴资金用完
结束日期另行通知
申请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申请人必须是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购买新能源汽车并持有广东B车牌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个人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