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四平网友向李友四等老农反映,小区楼道发生火灾。消防车到达现场后,被业主委员会主任阻拦,不允许消防车进入小区大门。
据报道,网民称,7月26日中午11时42分,四平市铁西区香河家园社区1号楼三、四楼走廊慢平台发生火灾。王居民得知后,立即拨打了119(11:43)。由于起火的住宅楼在铁西消防队的后方,消防车仅用了1分钟多的时间就赶到了现场。不过119消防车救火现场视频,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张永进阻止消防车进入现场灭火。火灾现场距离小区大门近200米。在命令士兵迅速铺设水管的同时,现场消防指挥员询问张永进,他有什么权利阻止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张永进给出的理由是怕消防车碾过新修好的路。此时,消防队的男女居民只能用盆从家里的水管中收集水来灭火。
单位女业主称,闻到屋内有烟味,立即拨打119求救。女主人说要质问张永进:为什么不让消防车到达最佳救援地点灭火?你的理由是怕消防车压路吗?是人的生命更重要还是道路更重要?一百条路不是一条命,这个道理你懂吗?你玩弄社区居民的生活吗?你知道你错过了最好的消防时间吗?几秒钟后,浓烟从我的屋子里滚滚而来,走廊被浓烟笼罩。我什么都看不见,根本无法呼吸。我把孩子的一半抬到窗外,让她可以正常呼吸。那时,我的搭档冒着生命危险。危险用盆接水灭火,这个时候你在做什么?走廊内有天然气管道。一旦发生天然气爆炸,整个社区将不复存在!你想过后果吗?你阻止消防车进入现场灭火,这是在杀死我们!作为业主委员会主任,不仅没有及时帮助救援,还堵住了消防车,不给我们一个交代?消防队已就此事拨打了110。你连最基本的保护生命的意识都没有。你有什么资格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 !
女业主表示119消防车救火现场视频,事发后她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得到的答复是: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行为是无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妨害公共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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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阻碍消防车和消防艇执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