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4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报》发表题为《开救护车买烟,“帮车”怎么私用?
近日,一段“上海救护车进入上海某居民区买烟”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现在救护车的容量这么紧,还干这种事” “进社区不穿防护服救援车管理制度,防疫工作算笑话吗?” “就算是私立医院,救护车也不能为所欲为”……没有几位网友评论。
虽然这两名购烟者因“拒绝执行人民政府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驾驶救护车购买卷烟仍然令人难以置信。作为医院工作人员,决不能将已经供不应求的救护车资源自用,无视当前的社区防控要求和个人防护要求,将自己和他人置于感染风险之中。这样的行为势必会引起公众的质疑和批评。
面对疫情,急救资源弥足珍贵。要知道,救护车是“救生车”,哪怕是一分钟的延误,都可能让病人的生命处于更加危险的境地。只要群众有需要,每辆救护车都会亮蓝灯、鸣笛,第一时间到达患者身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救援车管理制度,救护车在不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和信号灯,不享有道路优先行驶权。 《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还规定,“救护车应当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非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活动”。
既然规定这么多,就要自觉遵守规定,严格执行,让法律法规长出“牙齿”,严防“破窗效应”。开救护车买烟,这是第一次吗?还是第一次发现?医院救护车管理是否存在漏洞?还有其他不做“生意”的救护车吗?所有这些都必须调查清楚。不仅要依法依规处罚责任人,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不能让“帮车”变成“送货车”、“拉车”或“私家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