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使用
1.1公司车辆先保证总公司公务用车,再根据车辆和交通情况安排公司相关部门公务用车。
1.2品牌公司要优先保障财务部门的车辆缴费、服务部门的救援和车辆应急使用。
2.调度,下车
2.1公司领导可以直接通知司机下车。
2.2部门必须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车辆调度清单”制度。
2.3 公司内使用机动车,车辆部必须填写《车辆调度表》,综合部安排车辆。
2.4《车辆调度表》由车辆使用部门填写,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2.5 如果车辆用于业务,车辆部门必须填写与所执行任务相匹配的“车辆调度表”。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或没有《调度单》,司机不得擅自下车。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司机本人承担。
3.文件管理
3.1 我公司所有机动车均应建立完整的详细机动车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购置、保养、事故记录、交通事故损失及维修记录、车辆工具配件及里程记录等。
3.2 本公司机动车档案由租赁公司管理(后台具体负责)。专人负责定期支付所有车辆的保险费和其他费用。
3.3 各公司综合部建立自用车辆档案,记录每月的行驶里程、油耗、保养、贷款及车辆安全状况。
4.车辆管理
4.1 公司自有机动车由总公司综合部统一管理,各公司综合部具体负责。定期督促司机做好年、月、周、日、离车前后的车辆安全状况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和故障4s店救援车管理制度,严禁留下有故障的汽车。
4.2 公司将与每辆车的负责人和停放地点编制车辆使用和停车清单,并报综合部备案登记。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完成公务,配备车库的车辆必须入库。
4.3 各企业应将车辆使用全过程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控制机动车使用,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评分。
4.4 节假日使用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车辆使用相关规定。未经批准,司机不得擅自使用车辆。
4.5 私人借用车辆(总公司总经理特别批准除外),需将品牌经理批准的借条报总部备案。检查车辆状况并将其标记在借据上。车辆恢复后,应及时检查车辆状况。如果工具有任何损坏或丢失,借款人将全额赔偿损失。出借车辆按每辆车每天100元收费,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6 未经领导批准,使用单位车辆走访朋友、举行婚丧嫁娶、外出游玩或外出娱乐等无关的公共场所一经发现工作移交负责人;如果发生事故,他们将被解雇。如因私人出行发生事故,司机及受让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发生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应当按照其他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负责人的责任。
4.7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经济处罚的负责任的。对违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8 不遵守公司管理规定,擅自使用车辆或将机动车交给他人擅自驾驶的,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将予以解雇或从司机岗位调来的。如造成事故4s店救援车管理制度,有关责任人应就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公司的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4.9 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商用车。商用车如在特殊情况下使用(销售、调车除外),须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4.10夏季商品车辆安全:每天查看天气预报,关注强对流天气变化,由专人负责,及时对车辆采取预防措施。在获取准确的恶劣天气信息时,各品牌应及时通知对方,遇到移动商用车等情况时,应小心驾驶,避免追尾和车身划伤。
4.11 商务车辆外出参加活动或换乘必须购买临时保险。
5.车油管理
5.1总公司综合部负责全公司车辆油耗的监督管理;各公司综合部负责汇总上报公司月度油耗计划;接收和发行石油卡;建立油耗电脑台账,对公司车辆日常油耗进行监督管理。每月定期检查记录,每月5日前将公司各部门使用车辆的行驶里程和油耗情况上报总公司综合部。
5.2 各公司综合部每天收发本公司车钥匙和加油卡;检查每辆车的燃油数量、数量、里程、燃油储存、出发原因和车辆状况。
5.3 公司为每辆车提供加油卡,每辆车一张卡,专人负责,不可借用。已办理加油卡的公司将不再报销部分城区的加油费。
5.4公司的商用车加油卡只能用于商用车,销售部负责。各综合部门负责对每月销售的车辆数量和油耗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