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车》标准编制说明2008 月,受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用汽车分技术委员会委托,由我公司负责《发电车》的标准编制工作。2009 在该标准编制过程中,由于未能检索到其它国家关于该类型专用车辆的相关标准做参考,我公司重点参考了GB/T 2819( 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JB/T 10303 (工频柴油发电机组技术条件)、国家电网《应急电源车》企业标准,以及多种 品牌发电机组的安装说明书,并结合我公司多年从事电源车辆制造经验移动电源车,对《电 源车》的设计制造提出了规范化的标准要求。 虽然考虑到电源车可采用的发电机组有可能为汽油或天然气等其他燃料类 型,考虑到其对安全方面的要求差异较大、以及该类型机组实际在电源车的使用 中极少,故该标准只对柴油发电机式电源车提出相关技术要求,其它燃料发电机 组的电源车可参照该标准执行,并应符合相关产品更严格的安全保障要求。 由于电源车的制造企业一般直接选用国内或国际知名的发电机组,所以该标 准中对属于发电机组本身技术指标的内容不再重复要求,发电机组本身的技术要 求应符合GB/T 2820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或eqv ISO 8528)。本 标准仅对改装时可能对发电机组原有性能产生影响的一些指标作了再次规定。
为满足电源车在供电电源的品质要求不同情况下的通用性,本标准强制要求 了电源性能等级达到G3 标准,对于低于G3 标准的发电机组不赞成用于电源车 辆。另外,关于发电机组额定功率的确定中,由于GB/T 2820 和ISO 8528 定义了多种类型的额定功率,为避免混淆,此标准中统一使用了发电机组额定功率中规定的基本功率(PRP)。 考虑到各个品牌发电机组都会提出自己机组具体的安装要求,因此本标准中 关于发电机组进风,散热,发动机排气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不作具体限定,须按照 各自发电机组情况确定。 考虑我国各地气候环境差异较大,该标准对使用海拔高度、环境温度、湿度 进行要求移动电源车,既顾及各地实际情况,又确保该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的通用性。 考虑到电源车在工作时对周边环境的噪声污染,以及依据我公司在电源车隔 音降噪处理方面的经验,提出了电源车的噪音指标。考虑了电源车在工作过程中的普遍适用性,对燃油箱大小,以及随车输电线 路配套装置提出要求。另外提出底盘辅助支撑装置、随车充电装置的要求。 该标准中电气布置规范,以及安全、保护系统在条款的制定中,原则性内容 较多,涉及的技术条件一般为基本条件,并未对其作进一步细化延伸。
各制造企 业依据本标准,应制定更完善的实施细则。 该标准中关于发电机组中性点接线方式推荐为中性点绝缘的方式,在征求制 造厂家和用户后,取消了绝缘检测仪。 本标准中试验部分相关内容部分参照了GJB 1488(军用内燃机电站通用试 验方法)的相关试验方法。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公司内部先组织多次讨论会议,并组织专家、教授对 该标准提出修改意见,完成了“征求意见稿” 。2009 月,又收到各单位对“征求意见稿” 提出的修改意见供63 项,采纳38 项。采纳相关意见后完成该 标准。由于技术实力有限,标准中难免有失误与不足之处,请予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