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其表示通过行政拘留、罚款等手段,依然可以达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目的。
该建议的提出,大多数卡友都表示反对,认为醉驾等就应该从重处罚,那么朱列玉为什么要建议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其建议是否可行?取消之后,对卡友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什么是醉驾 都有哪些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时,即为“醉驾”。若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范围内,则为“酒驾”。
现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纳入到“危险驾驶罪”范畴之中,醉驾的驾驶员将面临拘役和罚金的处罚,拘役时间原则上不会超过6个月。
并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驾驶员还要面临暂扣或吊销驾照的处罚,甚至有可能终身禁止考取驾照。酒驾相比于醉驾来说,惩罚力度较轻,但是依然会面临拘留、罚款以及暂扣驾驶证等处罚。
▎处罚过于严苛 代表建议差异化对待
人大代表朱列玉表示,从社会治理角度说,一味的加大处罚力度并不会使违法犯罪行为消失,其建议对于没有主观恶意、没有产生实质性社会危害的轻型犯罪,应当给予这部分犯罪行为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朱列玉建议应对醉驾行为进行区分:醉驾驾驶员没有主观的恶意,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应该对驾驶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一般酒后驾驶行为,可以做出吊销驾驶证、一定年限内不得重新考证等处罚。
以酒驾危害造成的后果来给予驾驶员差异化的处罚,在朱列玉看来,既可以基本剥夺酒驾、醉驾者再犯的可能性,又足以警醒教育社会公众。
▎减轻醉驾行为处罚 权威人士并不认同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曾在2021年4月份的发言中表示,酒后拒驾已经成为大多数群众的自觉行为,在2020年,每排查百辆车的醉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减少70%以上。十年来全国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减少了两万余起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伤亡事故。
大多数法学专家以及相关的执法机构,也不赞同取消“醉驾入刑”的建议,他们认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和法治建设的进步,放松对醉驾行为的处罚,可能会引起社会的反弹。“开车喝酒”更多的是一种自身行为,不能让社会为自己的过错买单。
并且也有知名评论人指出,朱列玉的建议仅是从法律专业的角度进行了讨论,但是其和社会脱节严重,缺乏民意基础,和社会群众的认知存在较大的偏差,其建议很难得到民众的支持。
▎取消醉驾入刑 安全更无保障
酒精会麻痹驾驶员的神经,在应对道路突发情况时,驾驶员的反应时间就会比较久,更甚至于无法准确的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一旦驾驶员发生危险,还会对接下来的抢救治疗等造成不小的麻烦,那么一旦减轻醉驾处罚,对于卡友们来说,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在货车圈,流传着“让速不让道”的至理名言,如果和酒驾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会给卡友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需要浪费大量的时间去对车辆进行修理等。
卡友们在醉酒的状态下开车,车辆极容易发生侧翻、追尾等,更甚至于会有人员丧生,虽然货车的保险比较全面,但是醉驾等并不在保险理赔条例之中,会给卡友们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以及精神压力。
醉驾入刑,是在大量鲜血的教训中提取出的宝贵经验,即使卡友们也是驾驶员,但是在评论区,卡友们对人大代表朱列玉减轻醉驾处罚的建议也表示出极大的反对,认为其只会让违法成本变低,会提高醉驾事故的发生率。
在刑法的约束之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宣传语深入人心,卡友们也担心一旦取消醉驾入刑,那么可能会增大醉驾、酒驾的发生概率,会增加道路安全行驶的风险。
▎编后语
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无论是驾驶员还是社会其他人士,大多数对此并不表示赞同,认为醉驾酒驾害人害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影响巨大,那么卡友们。你们作为驾驶员,希望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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