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梅德赛斯-奔驰因其营销广告中的模特使用夸张的“眯眯眼”妆容形象,而遭到了大量网友的口诛笔伐,在“三只松鼠”事件的余波尚未褪去之时,奔驰这样的做法自然会引起巨大的争议,尽管他们也在事后,将争议内容删除,但依然无法平息中国消费者的怒火。
而仅仅几天过去,同为德系豪门的宝马又在中国惹上了麻烦。近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一则处罚信息显得格外显眼。“宝马中国因在其新浪微博官方账号上,为蹭热点擅自转发有关“东京奥运会”的相关信息,而涉及侵权,已被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事情的起因是,今年日本东京奥运会期间,宝马在其官方微博账号“宝马中国”上,发布了主题名为“#围观奥运会#”、“#致运动家精神#”等内容共计10篇,除了文字描述外,还配有大量相关的品牌宣传海报,具体涉事时间为2021年的7月23日至8月8日。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由于宝马之前,并没有通过官方渠道,得到过任何奥利匹克标志商用的授权许可,因此上述的行为已涉及违法侵权。
对此,宝马中国解释称,之所以会使用“#围观奥运会#”等奥运热门词条,是因为他们已经通过旗下代理公司「上海李奥贝纳广告有限公司」向新浪微博官方征得同意并获授权,但宝马方面未能提供出任何相关的授权文件及其他法律依据。
而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第五条的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且明确了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等行为,均视作违法侵权,而这里的权利人指的是“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残奥会”委员会等相关组织,而非新浪微博。因此即便是,宝马能够提供与新浪微博的合作证明,也是无效的。
而这样的规定也很容易理解,对于“奥林匹克运动”这种关乎全人类命运,影响力巨大的体育盛世,大家更希望看到那些有责任感的企业,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奥利匹克标志的使用权,并提供赞助支持,以促进“奥利匹克”赛事的发展,而不是通过免费蹭热点的做法,来牟取利益。
因此,宝马违法侵权的事实,是没有任何争议的,不过介于他们并未利用此次宣传,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情节较轻,因此相关部门仅是责令他们整改,并对其进行了5万元的罚款。随后宝马也表示接受处罚,并删除了官方微博上的侵权内容,此事也告一段落。
尽管本次宝马侵权事件,无论从性质及影响来讲,都不及奔驰“眯眯眼”广告事件那么恶劣,且5万元的罚款对于宝马来讲,只是无关痛痒的金额,但这件事对于行业中的其他企业,也算是提了醒。
在华经营一定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营销宣传也要注意分寸,使用正确的方式,不可为了赚钱而采取非法手段,来伤害消费者的情感和国家利益。特别是对于那些自作聪明,明知故犯,打着“擦边”主意的不良企业,我们更是要给予严厉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