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个观念已经逐渐深入人心,酒驾的危险性很多人都明白。但对于药驾的危险性却鲜为人知。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明确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不得驾驶机动车。但是这个规定,还有很多人是不知情的!
“药驾”是指驾驶人服用了某些药物后驾车出行的行为。根据研究表明,服用后会影响驾车的药物多达十几类。国外一份有关致命性交通事故中用药情况的调查显示:在用药后驾车的人群中,吃扑尔敏等抗组胺药(感冒常用药)的事故率达72%;服用抗抑郁药物和镇静剂后驾车造成的事故率更是高达97%。“药驾”交通事故发生率比未服药、正常状态下高出许多倍。药驾危害,真的不容小觑。
1、大部分感冒药:感冒胶囊、鼻炎康片、维C银翘片、速效感冒胶囊等药物大多含有抗组胺类药物,服用后,会出现嗜睡、困倦、视力模糊等不良反应。影响驾驶者的行车精神以及对路面状况的判断能力。
2、镇咳镇痛类药:含有可待因的止咳药会可致视觉障碍和突然疲倦,含有鸦片、吗啡、盐酸古碱的镇痛药可能导致幻觉、精神松懈、平衡感丧失等,安定、氯硝安定、佳静安定、苯巴比妥等镇静催眠药物会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广泛的抑制作用,从而影响驾驶者的行车安全。
3、止痛类药物:阿司匹林、水杨酸钠、安乃近、非那西丁、氨基比林等药物可致眩晕、耳鸣、听力减退、出汗甚至虚脱。长期使用该类药物的患者应避免驾驶汽车。
4、兴奋剂:利血平、可安定、优降宁、硝普钠和甲基多巴等药物可致心悸、心绞痛、体位性低血压以及头痛、眩晕、嗜睡等症状。这类药物会令用药者精神异常亢奋、心跳加快、呼吸急促,情绪易激动、易怒等。不利于驾驶者保持平和的驾车心情和情绪,会对驾驶安全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5、催眠类药物:丙咪嗪、多虑平等药物可致困倦欲睡,超剂量服用还可导致共济失调,走路不稳。严重影响到驾驶者的思考、反应以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对行车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
6、降血糖药:此类药物可致饥饿、心慌、手抖、头晕、出汗、烦躁、焦虑、全身无力,甚至记忆力减退、精神不集中等症状。容易引起血糖过低,甚至会有休克等严重的意外事件出现,因此服用后不应驾车。
7、抗精神病药:服用抗抑郁药氟哌噻吨美利曲辛片会削弱患者的注意力和反应力,服用盐酸多塞平片可致嗜睡、多汗、口干、震颤、眩晕、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服用抗焦虑药阿普唑仑片可致嗜睡、头昏、乏力等,服用抗癫痫药丙戊酸钠缓释片和卡马西平片也有可能导致嗜睡的不良反应。
当然,除了以上这几类药物之外,还有一些药物会对驾驶安全产生不良影响。
比如,含有乙醇的口服液体药剂,常见的有复方甘草合剂、藿香正气水、感冒止咳糖浆等。这些药物本身含有乙醇,喝了后至少应间隔半小时左右才能开车,否则事很容易被误认为“酒驾”。
另外,用于眼部检查的滴眼剂具有扩瞳作用,使用后短时间内会出现视力模糊的情况,也不适宜驾驶。
总结:其实,安全驾驶,不仅仅是对司机本人的安全负责,也是对道路上的行人、其他司机负责,毕竟大部分的危险驾驶行为,受害者并不只是驾驶员。拒绝酒驾,拒绝药驾,不仅仅是法律规章制度下的约束,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和负责。茶哥希望大家都能安全用药,安全驾驶,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