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3月1日即将实行的驾照销分新规了,缸哥也在前几天的文章中给大家详细介绍过。总体来说呢就是:车主办理交通违法必须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只有实名注册后,才可以自助处理交通违法。
3月1日起“借驾照销分”将被叫停!
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章记分一旦达到12分,将扣留驾驶证,驾驶员必须重考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才能继续开车上路。但是同一辆车,驾驶员却有很多人。所以很多“黄牛”抓住这个漏洞“买分卖分”。还有一些老司机经常借用一些不开车的“本本族们”的驾照进行销分。
从3月1日起,司机在处理交通违法时,必须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否则交管部门将“拒绝办理”。目前,交通违法处理实名制政策已在北京、东莞等全国多地实施。也就是说:从3月1日开始,“借驾照销分”将被叫停!处理交通违法时,尤其是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否则不能处理!
如何绑定实名制?
交管部门表示,绑定途径有两种: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实名注册并绑定;或者在各交通大队车管中队面签窗口进行现场绑定。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
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时,只允许申请绑定1辆非本人机动车,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互联网服务平台已注册用户,只能绑定个人(非单位或团体)名下的1辆小型汽车(车型限制为小型汽车),按照页面提示及要求进行绑定。备案后,可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行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各交通大队车管中队面签窗口现场绑定,则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累计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得超过5辆;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名驾驶人绑定;驾驶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绑定车辆车主身份证、绑定车辆行驶证,填写《互联网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到各交通大队车管中队进行现场绑定。
3月1日以前的“电子警察”违法如何处理?
交警提示,驾驶人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后处理“电子警察”违法,只适用于罚款200元(含)以下的简易程序的违法;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等线上方式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警察”违法;3月1日起,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后,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请广大驾驶人尽可能提前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记录,避免新规实施后造成不便。
此外,3月1日前,通过线上渠道处理“电子警察”违法原有规定不变,系统不审核车辆绑定情况。驾驶人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各交通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警察”的原规定不变,无需申请绑定。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与以前一样,无需绑定。
各地做法不一
虽然新规在3月1日起就将正式实施,但各地的做法却略有不同。以上海地区为例,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即使进行了绑定,也只能处理不记分的交通违法,也就是缴纳罚款。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还是需要前往相关交警支、大队违法受理窗口处理。所以还需要您亲自去本地的交管局的网站上了解相关规定。
缸哥点评
通过手机APP线上处理交通违法的便民举措,极大地方便了驾驶人,但也不可避免地留下了黄牛代扣分的漏洞。公安部交管局也表示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将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并且也将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