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毅?
说起法国品牌车,标致的名声可以说是最响的,从80年代后期便开始就在广州市场设厂,生产同时代欧洲最大量产B级轿车之一,也是另很多老广州都印象深刻的标致505。并且,标致出色的底盘也是从505开始深入人心的,多年拉力赛经验积累的优秀底盘调教水准,使得采用非独立后悬挂的标致,乘坐和驾驭的表现都能另许多搭载独立悬挂的车子咋舌。
亲戚家的307至今已经6个年头,在按期保养和更换各种易损件,以及3个月一次的四轮定位下,这台307被悉心照顾得仍旧活力满满,在广西山区的路上表现绝不含糊。但在驾驭感和乘坐感都令人难忘的背后,标致仍存在着不少大小毛病,以至于车主对这车是又爱又恨。
去年的十一长假,307挨不住在高速上的走走停停,空调罢了工,出风口金秋十月一车人就这样一边蒸着桑拿一边赶路,尤其在前排,即使开完车窗,跑起来也丝毫没有凉意。和之前就故障的后备箱锁不一样,307空调的拆装修理只能依赖4S进行,广西小城市没有标致4S的情况下,仍不得不第二天驱车前往其他地方修理。
4S不够普及的情况,使得标致在一些小地方的维修变得很不方便,但殊不知,在售后方面,偌大的标致,也会使得车主碰上头疼不已的问题;在江苏镇江的侯先生,就遇上了这样的麻烦事:侯先生的标致308购于10年的10月,并且所有的保养和维修均没有离开4S进行处理,但在13年的10月,侯先生的308发生了一次不大的事故,在镇江的标致致胜4S店进行过一次维修,花费29300,但维修的结果却令侯先生大伤脑筋。
在3,4月份,侯先生便感觉维修后的308有些问题,但拖到14年的5月,侯先生去4S店检查时,才发现之前的维修有猫腻。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在另一家4S店系统查询致胜给出的维修清单内容和其他4S店在电脑上查询的维修内容有不少差异,但维修价格却一样还是29300,之前在致胜4S店列出的清单里注明维修主副气囊,这次在系统中却查询不到;并且之后在镇江标致致胜加装的扰流板也不是原厂零件(一并更换的大灯仍不明确)。于是车主侯先生无奈的将此事投诉到标致400客服电话,却也没能得到解决;在原车主购车,以及维护保养的镇江标致致胜4S店倒闭之后,其他的4S店就将此事就给搁着了。
侯先生认为,4s店的意思就是“整车销售,售后服务,零部件供应,信息反馈”这里面的售后服务和信息反馈明显就是代表厂家,4S店的售后服务都是统一的标识和装修,最起码给了消费者暗示这个就是厂家认可的。标致一向打的口号叫“蓝色关爱”,但此事却令侯先生对标致这个品牌感到非常的失望。
在12gang.com收到车主的反映后,也致电标致400-887-7108进行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对于维修清单的内容,要与进行维修的4S店进行交涉确认,客服中心由于不了解情况也不能直接确认,在维护保养的零件方面,标致400客服中心则表示,4S店是代表标致进行售后工作,受到标致的认可,所以绝对不存在有使用非原厂零件的可能。而对于侯先生存在的或被更换非原厂件的行为,标致400客服中心认为要先将车辆开到标致指定的检测场所,进行检测之后再下定论。
反馈之后,侯先生对客服的答复并不意外,表示自己半年之前发现维修猫腻时也投诉过一次,客服同样以4S店受到标致的认可,如有出现争议,请先在4S店内进行交涉而继续踢皮球,因此作为一个消费者,侯先生很质疑厂家的做法。
12gang.com积极联系厂家方面之后,厂家方面也对关于4S店经营的问题给予了解答,认为关于4S店的经营模式是由厂家向4S店提供整车、备件资源以及技术支持等,而4S店可以使用厂家授权的品牌标识开展经营活动;但同时,由于维修问题不属于产品生产的质量问题,将由作为维修服务提供者的4S店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并且在侯先生怀疑镇江标致致胜之前被取消4S店资格后,却继续冒充4S来经营的情况,厂家给以的答复是:对于已终止授权经营合同的4s店,厂家将要求4s店立即停止使用品牌标识开展经营活动,且厂家将通过官方网站更新授权网点信息,车主也可通过400客服热线了解到相关信息。
同时12gang.com也请到了律师进行了法律咨询,仅仅以4S店出现了使用非原厂零件的情况,厂家或4S店应该怎么样负责?
1.若存在更换非原厂零件的行为,厂家或4S店要如何担责?
2.如果存在被更换非原厂件的行为,其他4S店或厂家在法律上有没有义务更换??
律师答复:
1.若存在更换非原厂零件的行为,厂家或4S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因此,在车主发现自己的爱车在厂家或4S店维修后存在上述更换非原厂零件的行为,可以根据《消法》的规定,要求厂家承担一倍维修费的赔偿。
2.如果车辆在出厂时就存在被更换非原厂件的情况,厂家就应当负责;反之,厂家不需要承担更换的义务。而关于维修费用、零件更换等责任,由于车主是与其购买车辆的4S店在客观上已经成立了一个承揽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因此车主只能向当初购买车辆的4S店主张权利,除非该4S店与其他的4S店存在约定。
律师建议:
消费者要注意保留证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消费者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若遭受商家的不法侵害时,应当懂得运用这些法律,通过投诉、调解、诉讼等程序合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其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应当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在现实中许多消费者都不注意保留购物小票、商品发票等有关商品消费的证明,如果在遭受不法经营行为的侵害时则很难以此作为证据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会存在诉讼程序中“举证不能”的风险,从而导致无法维护自身权益。因此吴律师在此建议广大消费者平时购物时应当保留相应的消费凭证如购物小票、发票等,如购买大宗商品市建议签订书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从而避免了在诉讼中出现被动的情况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 吴玲律师 叶冠繁实习律师
315期间的各个案例,希望对各位看官也能有所体现,毕竟在目前的消费环境下,作为消费者,还必须擦亮眼睛,并且对有争议的部分保留好相关的材料证据。
同时,12gang.com希望不止是东风标致,其他的品牌也能注重和改善自己的售后服务质量,不要出现售后环节令消费者失望的情况。毕竟,在汽车普及率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汽车的售后自然是不可或缺的一环。虽然国内的4S运作模式并不是采用国外厂家直营的情况,但售后在保养维修方面这一环的缺失,无疑会影响到车主对车子的满意度,更能影响到其他消费者对车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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