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出个门可真是太难了!
临时停车不小心被拍到,一百五没了!
拐弯不小心压到实线,两百块没了!
好好的市区路况突然来个限速,两百又没了!
各种杂七杂八的交通违章,一个月的工资都没了!
本来养车就已经够难了,还要小心翼翼的面对各种交规,真是南上加南!
但是不知各位有没有思考过一个问题,这一年下来无数个人开的无数条罚单,总的起来想必也是笔“天文数字”。但最终这些钱都流到哪儿去了呢?
由于国内很多地方都并未明确公开交通罚款的去处,加上部分地方不断有“创收”的留言传出。所以很多人就会质疑这笔钱是不是“流”到交警队的“口袋”里去了,尤其是每到过年过节时,交警那加大力度的动作,更是难免让人七嘴八舌。
那么这些罚款究竟去了哪里?是不是真的全部落入交警的手中了呢?
其实并非如此。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分发到以下几个地方:
1、交警部门财政收入
从某种角度上讲,这部分的钱确实与大家想的基本一致。从财政角度来看,我们的罚款已经算作交警部门财政收入来源的一部分,用于交警部门维持自身经营、一般的行政支出、工资发放等项目。也就说是,交警手中拿到的钱,确实有部分是来源于我们违章的罚款。
但是,这并不代表交警部门就会有什么“KPI”、什么“罚款越多工资越高”之类的说法。事实上,他们却是会有一定的绩效考核,但考核标准绝非来源于“罚单开的越多就越高”,我们交罚款次数的多少,和他们的工资高低,其实并无直接关系。
2、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除去财政部门的收入,交通罚款的钱更多的还是流入了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当中。它包含道路、桥梁、车站、码头等以及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机关产业的投资,对交通路障,交通违章车辆拖、吊及保管的运营等。除了收费的高速公路,我们常跑的市区桥梁、公路等皆来源于此。
另外,我们每年必交的“国家强制险”,也是基本用于这些。
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在途径财政部、建设部的“搜刮”之后,这笔“罚款”还有留下最后一小部分,一并流入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站中。并由国务院来监管和审核其具体用途。
一般说来,这笔基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事故后的医疗费垫付:尤其是对于那些一时联系不上家人,或暂时性掏不出医药钱的人。
是否真的存在创收黑史?
毫不顾忌的说,确实存在过。就像秦朝有赵高;明朝有刘瑾;清朝还有和珅一样,你没法保证每个当官的都能廉政自律。同样的,交警也确实曾经出现过“暗自搞创收”的黑史:
2006年,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局为了激励交警人员的执法力度,对交警新增了一条所谓的“绩效考评制度”:每吊销1本驾驶证记0.5分,每暂扣1本驾驶证记0.25分,最终,每月积分越高,工资额度越高。此外,他们还把罚款的10%作为奖金返还给个人,20%返还给执行罚款的基层单位,罚款数额和绩效考评挂钩,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简单的说就是,开的罚单越多拿钱越多,“不干事”,可能还会被淘汰。
如此这般,交警部门人员就像打了鸡血一般,1年下来光罚款就达到了1100万(在2006年),甚至有的司机抱怨道,“1天就被罚了6次!”
公主岭市交管部门的这种行为,在当时还上了《人民日报》——毫无疑问,他们被曝光后很快便被“上级”给查处了。因为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将该类罚款任务作为考核指标,并与工资待遇等量挂钩。
最后说两句
总的来说,违章罚款的钱,一般都是直接交到国家“国库”里去了,和交警工资的关系,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大。
而关于交警创收的事情,现在也越来越少了,因为网络越来越发达,新闻曝光速度越来越快,我们作为社会公民,在受他们监督的同时,我们也同样在监督他们。此起彼伏,相信我们的大环境肯定会越来越公正、越来越健康的。
再退一步讲,只我们严以律己,他们能收到的罚款多少,又和我们有多大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