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展示其被盗牧马人越野车的行驶证 |
市民赵先生展示牧马人越野车被盗后,车载GPS的行车轨迹。 |
车主展示停车发票。 |
赵先生说,如果工作人员能认真巡查,及时发现车子被盗并报警,警方跟着GPS,说不定就能把车子找回来。
看着车来车往,赵先生叹了一口气,他那辆被盗的吉普牧马人,不知还能不能找回来。
5月26日晚11点,家住成都市青羊区培华路的赵先生,将爱车停放在临时占道停车位上,工作人员收取了8元通宵停车费。不料,次日一早,价值40多万的牧马人越野车,竟然不翼而飞……
由于爱车没买盗抢险,赵先生担忧,如果车子找不回来,谁来为此负责?他认为,爱车在停放期间被盗,停车公司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成都交投停车公司回应称,要等三个月期限结束,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才能进行后续处理。其次,车被盗后最多由保险公司赔付15万元,如车主不满意,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囧事
临时占道停车次日不翼而飞
赵先生是成都龙泉驿人,目前暂住在青羊区培华路一小区内,座驾是一辆灰色吉普牧马人越野车,已经用了一年,购买时总价46万元。
5月26日晚11点,他开着牧马人回家,由于小区车位有限,车子时常要停放在培华路上的临时停车位上,从晚上7点到早上8点,收费8元。当晚,车子停在60号车位,成都交投停车公司工作人员出具了发票。
次日早上7点过,赵先生准备出门上班,可车位早已空空如也。他开始还不相信,以为找错了位置,左右找了两圈,可哪里还有车子的影子。
赵先生说,他赶紧询问了上夜班的工作人员,可对方压根不知道车子没了。赵先生随即报警,并在派出所了解到,培华路路口的一个监控坏了,没有拍到盗车的画面,而其它路段的监控,曾拍到了车子凌晨离去的画面。
追踪
凌晨3点被盗GPS信号消失在眉山
为了防盗,赵先生专门给爱车安装了GPS定位装置,用手机上的终端软件,可以实时查看车子的踪迹。
华西都市报记者在赵先生手机上看到,GPS定位显示,在27日凌晨3点40分,车子开始移动,沿着西三环、大件路行驶,一个小时后,车子停在了眉山市彭山区的一个乡镇上,随后失去了踪迹,“应该是停车以后,盗车贼把GPS给拆了,信号就没了。”
5月31日下午,记者也在培华路看到,整条路一共有80个占道停车位,车子已停得满满当当。“从晚上7点到早上8点,通宵停车,晚上一直有人看管的。”一位收费人员说。
路边竖立的成都交投提示牌也显示,培华路一线,晚上有80个停车位,提供夜间停车服务。
担忧
没买盗抢险找不回车谁负责?
车子被盗后,赵先生很着急,因为车子没买车辆盗抢险,“之前我停车一般都在有人看管的地方,应该不会被偷,所以没有买盗抢险。”
他很担忧,如果车子找不回来,怎么办?“46万的牧马人,才开了一年就没了,谁能够接受?”
他认为,自己缴了8元通宵停车费给停车公司,停车公司晚上也一直有工作人员值守巡逻,而车辆在此期间被盗,停车公司应当对此负一定责任。
“从凌晨3点到早上7点,还是我第一时间发现车子被盗,其间4个小时,本应来回巡查的工作人员去了哪里?”他说,如果工作人员能认真巡查,及时发现车子被盗并报警,警方跟着GPS,说不定就能把车子找回来。
赵先生说,如果车子能找回来,是最好的,如果找不回来,他要求交投停车公司对车辆被盗承担一定责任。
停车公司解释为什么赔付上限15万
有判决先例 不构成保管关系
6月1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也联系到成都交投停车公司相关负责人,对于赵先生牧马人越野车在临时占道停车时被盗,他做出了如下回应。
首先,车辆被盗才几天,要等到三个月期限之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才能进入正式的保险程序。三个月期间内,车主可以联系停车公司管理站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其次,对于此类事件,法院曾有过判决先例,交投公司的临时占道停车场,不同于专营停车场,双方之间没有发生保管车辆钥匙、发放停车卡等行为,双方之间没有车辆保管合同,因此,不构成车辆保管关系。
赔付上限15万 或走法律程序
目前,交投停车公司给每个车位购买了15万元的保险,“目的是承担停车公司可能承担的责任风险,如果车辆占道停车被盗,市民有索赔要求,就按照保险来赔。”该负责人说,如果车主愿意接受保险理赔,可到交投停车公司,咨询相关程序,如果不能接受保险程序,建议走法律途径。
“建议走法律程序,不是我们公司推卸责任,因为每辆车被盗车的情况不同,比如车主不能出示钥匙、被盗车是易盗车型。”他说,走法律途径,是为了让责任详细划分,责任怎么划分,要由法院来判决。
他说,最高赔付上限15万、实际赔付金额不超过车辆实际价值的40%,是交投公司处理此类被盗事件的两个准则,二者需要同时满足。华西都市报记者李智摄影刘陈平
观|点|交|锋
难以证明保管关系 车主很难维权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黄磊律师认为,成都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同于专营停车场,提供的票据不属于停车凭证;双方之间没有履行发放停车卡、交押车辆钥匙等行为,难以证明双方已形成了事实车辆保管关系。因此,如果车主将车辆停在路边占道停车位时发生被盗,很难维权。
已为事实保管关系 应担一定责任
重庆周立太(成都)律师事务所陈绍坤律师则认为,赵先生缴纳停车费给交投停车公司,其实,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保管合同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管人没有尽到自己的保管义务导致财物的丢失,那么保管人对托管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到此事来说,交投停车公司应当对赵先生车辆失窃承担一定责任。